欢迎来到“你问我答”!

为让大家提问更方便

小编在帖子前后加了专属链接

需要提问直接戳

(温馨提示:请不要跟帖提问)

小布的话:

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清远发布”与“新清远”客户端长期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栏目,梳理市民提出的问题,咨询相关部门和单位,为大家解惑答疑。

本期回答共有4条

涉及交通出行、公积金使用等问题

交通出行

市民温先生问

清城区北江四路凤凰星河豪庭门前路面有条减速带,晚上有大车经过,会发出噪音,能否解决?

清城区城管局答

目前,北江四路凤凰星河豪庭门前的人行过街斑马线前已设置了噪声相对较低的热熔标线涂料减速带,以提示过往车辆减速。为确保行人通行安全,暂不建议撤销该点位减速带。

市民陈先生问

358国道阳山杜步到太平段改建工程,听说已经筹备动工三年了,现场却看到项目停滞不前?什么时候能够开工建成?

阳山县交通运输局答

该项目七拱镇路段已于2026年5月20日开工建设,重点推进七拱河大桥桩基和涵洞等构造物施工,其它路段因征地拆迁进度缓慢暂未开工,该项目施工未对沿线村民出行造成影响。项目预计2027年12月27日完工。

县交通运输局将加强与属地政府及县直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快征地拆迁工作,加强项目施工管理,有序推进施工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建成。

公积金使用

市民黄女士问

我所购房产为二手房,可否直接从公积金账户内划扣首付给房地产商?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答

目前只支持预售商品住房及现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期款,因此二手房须咨询人先自行支付首期款,并在偿还1期贷款本息后,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期款。

如想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人可通过登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服务号查询相关政策,或致电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0763-3877332或3877290。

市民周先生问

本人2018年在清新区太和镇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还贷期为20年,但本人在佛山工作购买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想咨询剩下的房贷能否用佛山公积金来还?如何办理?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答

周先生在佛山市工作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清新区太和镇购房,商业贷款办理银行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清新区支行,欲办理我市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及提取在佛山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关于办理我市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问题,根据《清远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指引》规定,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须取得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我中心已要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清新区支行主动与咨询人周先生对接,银行工作人员对接后反馈,咨询人的情况符合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条件,已告知咨询人办理所需的材料及流程,咨询人表示已知悉。后续我中心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清新区支行将会持续关注咨询人的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情况;

同时,关于《清远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指引》的具体内容,咨询人可通过登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服务号查阅。

2、关于提取在佛山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问题,由于咨询人非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无法按照我市的提取政策提取佛山市的住房公积金,因此建议咨询人可咨询佛山市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政策。

点击下图提问

(温馨提示:请不要跟帖提问)

清远发布编辑部

来源:新清远

编辑:张洁雯

校对:‍卢蕴琪

二审:‍刘厚斌

三审:廖武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