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对潘某提起诉讼,该案将于2026年10月27日8点5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开庭安排,是金融机构维护自身合法信贷权益的常规司法途径推进,相关案件的后续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借贷双方的权责判定与权益落地。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潘某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27 08:50: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西漕第十一法庭 案号(2026)沪0115民初116753号 承办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主审人刘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主体为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案件属于汽车消费金融领域常见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类事项,目前公告暂未披露具体涉案金额,案件排定的审理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相关条线负责承办,后续庭审将围绕借贷双方的合同履约情况、权责划分等核心争议点展开审理,该案的推进也将为同类汽车金融借贷纠纷的司法处置提供相应的实践参考。

天眼查数据显示,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6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胡俊,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323人,注册资本376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76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211号第31层01-12单元及第34层01-12单元。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福特汽车信贷有限责任公司100%3760002013-11-21

综合点评
本次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针对潘某提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属于汽车消费金融领域常规的信贷权益维护动作,是金融机构借助司法途径梳理借贷权责、保障自身合法资产合规回收的正常操作。该案件的规范推进,既可为公司后续同类借贷纠纷处置积累实操经验,也能为行业同类司法处置提供参考,整体不会对公司日常正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