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子计价秤生产、销售、使用单位、集贸市场主办方:

为进一步规范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计量作弊、“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试行)》(JJF2184-2025)及《电子计价秤检定规程(试行)》(JJG1204-2025)。为帮助各相关主体准确掌握新规核心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及适用范围

(一)实施时间

2026年1月8日禁止生产旧标秤换购新秤要符合新规。2027年1月8日《检定规程》(JJG1204-2025)全面实施。特别提醒:旧标秤将无法通过强制检定原有合格旧秤可使用至检定有效期届满。2030年1月8日网联秤将按照新规检定。

(二)适用范围

设备:电子计价秤。

范围:最大秤量≤100kg,中准确度级和普通准确度级。

用途: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流动商贩等交易场所用于零售结算。

二、主要技术变化

(一)开壳锁机,授权解锁。内置防拆装置,外壳一旦擅自打开,设备自动锁定,无法进行称量和计价操作。

(二)唯一身份,全程可溯。具有唯一身份信息,可通过“全国电子计价秤智慧计量监管平台”核验产品信息。

(三)三码一封,全链管控。生产码、维修码、检定码及铅封须齐全有效,方可予以检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三、各相关主体责任要求

(一)生产企业

自2026年1月8日起,禁止生产不符合新规要求的电子计价秤。

(二)销售企业

1.不得销售未取得型式批准证书、不符合技术大纲要求及铅封破损的电子计价秤。

2.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如实记录进货查验情况(型式批准证书、出厂合格证及生产日期)。

3.履行销售告知责任,主动向采购者提示旧标秤日后使用存在的合规风险。

(三)使用单位

1.全面自查在用电子计价秤,新增或更换的电子计价秤需符合新规要求,如继续购买旧规产品,到下个检定周期(一年)将无法通过检定而被停止使用。

2.原有合格旧标秤,只能使用至检定有效期届满。

3.现有合规网联秤(按原规程检定,周期1年)可使用至2030年1月8日。

(四)集贸市场主办方

1.要切实履行计量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场内经营者使用的电子计价秤进行统一登记、备案并申请强制检定。

2.建立完善的管理台账,及时更新电子计价秤的增减、更换、维修等信息。

3.组织经营者学习新规内容,督促其按期更换符合新规的电子计价秤。

4.在显著位置配备经检定合格的公平秤,方便消费者复称。及时处理消费者计量投诉纠纷。

四、合规电子计价秤识别方法

(一)扫码核验。使用手机扫描电子计价秤铭牌上的二维码,合规产品将自动跳转至“全国电子计价秤智慧计量监管平台”显示产品基本信息及溯源信息。

(二)查看铭牌标识。合规电子计价秤铭牌上应清晰标注“依据型式评价大纲:JJF2184-2025”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