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鸡东县人民法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及其“保护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鸡东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办公室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受理范围及举报须知向社会公开。

一、举报受理范围

在持续深挖打击传统黑恶犯罪基础上,重点征集以暴力、威胁、滋扰、网络操控、软暴力等手段实施的符合黑恶势力特征的以下六类违法犯罪线索:

(一)依法严厉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犯罪。

1.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2.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3.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二)依法严厉打击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

1.涉枪涉爆、网赌电诈和黄赌毒、环食药、盗抢骗等与黑恶犯罪交织合流的违法犯罪线索。

2.境内外黑恶组织勾连犯罪线索。

(三)依法严厉打击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

1.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破坏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2.操控、裹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四)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的黑恶犯罪及相关犯罪。

1.裸聊敲诈:通过网络诱导受害人裸聊,要挟勒索钱财的违法犯罪线索。

2.网络套路贷:以网络借贷为名,恶意垒高债务,侵占被害人财产的违法犯罪线索。

3.非法催收:采取电话短信轰炸、曝光隐私、骚扰亲友等软暴力手段索取债务的违法犯罪线索。

4.舆情敲诈:以发布负面信息相要挟,向企业、个人索取财物的违法犯罪线索。

5.恶意索赔:以打假维权为幌子,恶意投诉举报,强行索要高额赔偿的违法犯罪线索。

6.强迫消费:强迫他人接受服务、购买商品,强买强卖的违法犯罪线索。

7.碰瓷敲诈:故意制造人身伤害、财物受损假象,向受害人勒索赔偿的违法犯罪线索。

8.色情敲诈:利用色情交易、色情引诱等方式设局,向受害人勒索钱财的违法犯罪线索。

9.网络暴力:通过造谣诽谤、辱骂恐吓、批量网暴等方式,扰乱网络秩序的违法犯罪线索。

10.务工敲诈:故意制造用工矛盾,阻挠施工,向用工单位索要高额赔偿的违法犯罪线索。

(五)依法严厉打击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

(六)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提示:对一般民事纠纷、普通治安案件、个人信访诉求,不属于本次涉黑涉恶线索受理范围。

二、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采取当面、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467‑5560117

举报信函邮寄地址:鸡东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举报线索应包含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主要违法犯罪事实等基本情况,举报内容要详实、客观、准确。举报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事实诬陷他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凡泄露信息造成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三审|张冬梅

二审|郑佳宝

一审|盖秋海

编辑|郑佳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