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宁波一小区物业公司将欠费业主姓氏、楼栋以及金额在电子屏轮播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

该视频显示,电子屏被设置在小区进门闸机处,电子屏显示有欠费业主的姓氏、楼栋以及具体金额,业主的名字用“*”打码。不少业主质疑此举涉嫌侵犯个人隐私、催费方式过激。该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称物业费欠款金额达数百万元,电子屏未公布具体房号,也没有公布业主全名以及联系方式,不算泄露隐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物业公司如此催缴费用,合法吗?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提前约定可以公示欠费信息,该约定有效吗?哪些情况下,业主有权拒交物业费?

对此,《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玉律师,作出解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 张任姣

责编 王 萌

审核 丁 伟

点亮♡,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