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8 日早上 7 点 36 分,马尔代夫 Kuda Rah Thila 潜点,水下 18 米。中国潜水教练小杜正和同伴正常潜水,3 名外籍潜水员从侧下方围上来,拉拽、脚踢、抓手臂,甚至直接伸手去摘他嘴里的呼吸调节器和面镜。
当事人小杜陈述:事发时他和同伴在潜点正常潜水,没有主动干扰其他潜水人员。潜点空间有限、当日下水人员较多,水下环境拥挤。一名外籍男子率先上前推搡、脚蹼踢碰,矛盾升级后,多名外籍潜水人员上前拉拽、踢打,核心危险行为是伸手试图摘除呼吸调节器和面镜。小杜依靠专业自救动作成功上浮,身体没有受伤。10 月 29 日他接受采访时表示,该行为在 18 米水下属于危及生命的高危攻击,本人正在准备报警。
马尔代夫 Legend 船宿运营方发布声明:已经听取双方陈述,将整件事件移交马尔代夫当地主管部门开展调查。截至目前,当地调查结论尚未对外公布,涉事外籍潜水人员一方的完整说法,没有公开。
水下摘除供气装备,和普通肢体冲突完全不是一回事。很多不了解潜水的人容易把它理解成普通水下磕碰。但要分清一个关键事实:10 米以下开放水域,呼吸调节器是维持生命的核心装备。 18 米水深,人体无法直接呼吸水体,一旦失去调节器供气,又不能快速、规范上浮,会面临溺水、减压病、肺部损伤等多重致命风险。
人在国外水下出事,追责到底找谁? 这是所有潜水游客最关心的问题 —— 我人在境外,被人在水下针对了,怎么办?
第一,管辖规则:属地管辖优先,我国同时具备保护管辖的可能性,但有硬性门槛。事发地点在马尔代夫管辖海域,属地管辖是第一位,案件的现场调查、问话取证、对涉案外籍人员的控制,都由马尔代夫当地警方、主管机关主导。而因为受害人是中国公民,依据我国《刑法》第八条保护管辖,我国法律也有管辖权,但不是自动生效,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按我国刑法,该行为对应的罪名最低刑期在三年以上;并且马尔代夫当地法律同样认为该行为属于犯罪(双重犯罪原则)。 简单说:不是我们想直接跑到马尔代夫抓人,而是满足条件之后,未来嫌疑人进入我国境内,我国才可以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在境外,我国没有跨境执法权,不能直接去当地办案。 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可以提供领事协助,跟进案件、提供当地律师渠道、保障当事人权益,但不能干预马尔代夫本地司法。
第二,行为定性的核心判断标准,看主观意图。 当地调查机关最核心要核实一件事:对方伸手摘除调节器,是无意触碰,还是主动、故意去摘除供气装备。 如果查证属于故意行为:该行为明知会造成对方溺水、重伤甚至死亡后果,依然实施,在当地刑法框架下,大概率会往故意伤害、意图伤害这类方向审查。简单说:是不是故意,决定这件事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
第三,船宿运营方的责任边界。船宿机构作为潜水活动的组织者,对潜点秩序、潜水员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判断运营方要不要担责,看两点:事前有没有做好风险告知、人员管控;冲突发生之后,有没有及时制止、留存证据、协助当事人维权。
第四,国内当事人可以行使的维权路径。当事人优先在当地报警,固定全套证据:水下视频、同船证人信息、潜导登记记录、沟通记录等。即便没有受伤,也要完整留存证据,用来证明对方的行为和主观状态。 同时可以联系中国驻马尔代夫使领馆,申请领事协助。领事协助一般是:提供当地律师信息、跟进案件进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领事协助不等于直接帮当事人打赢官司。
这几个传言,别先当真
传言一:"外籍潜水员是故意挑衅、种族歧视针对中国人。" 目前没有公开证据支撑这个动机。调查还在进行,冲突起因、对方动机都没有核实清楚,在官方结论出来前,直接扣上歧视的标签,容易偏离事实本身。
传言二:"小杜自己也有过错,不然别人不会针对他。" 无论前期有没有小摩擦,故意摘除他人水下呼吸装备是高危险行为。不能用 “存在矛盾”,去合理化这种足以致命的动作。过错划分,要等调查机关综合全部证据判定,不能凭主观猜测归责受害者。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