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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毕业后,马尼尼为从柔佛到台北学习美术,在这里工作、成为母亲,也在几乎没有稳定收入的情况下持续创作。她说,台北给了她写作的机会,也给了她一股恨;故乡没有提供创作条件,却留下阳光、泥土、破庙、鬼故事、橡胶工厂,以及一群被视为“无用”的人。长篇小说《故乡无用》就在这两种地方之间长成。10月24日,《故乡无用》获得第18届花踪文学奖·马华文学大奖。

今年3月29日,祖籍厦门同安的马尼尼为携《故乡无用》来到厦门鼓浪屿鸟岸书店,与读者分享自己的创作经历。这场谈话从《故乡无用》与阿娇姨、家族里那些被视为“无用”的人谈起,也沿着她的创作生命,串起鬼神、猫、绘画、被视为不标准的中文、挖洞与无所事事的童年,以及异乡生活。故乡对她不是答案,它没有给她写作的条件,却给了她非写不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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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在两种地方之间长出来的

我要写《故乡无用》,很现实的答案是,因为我拿到了文学奖的年金。

我已经超过十年没有上班了,这样的创作生活,很多时候要靠文化补助撑着,但补助很少,也没有保障,今年拿得到,接下来未必拿得到。大约12年前,我决定离职,专心创作。这12年里,我出版了快要三十本书,却一直到《故乡无用》,才有第一本简体中文版出版。

从我得到第一个出书机会开始,我就知道,台北给我的那些写作机会,是故乡没有办法给我的。如果我回到故乡,我可能没有办法写作,那里没有同样的平台,也没有同样的资源。因此我一直很“苟且偷生”地住在台北,生活过得不怎么样,却很清楚自己还要创作,非得留在这个地方不可。

可是故乡又给了我很多精神上的养分,那里有破烂的风景,也有破烂的人物。我觉得那些东西非常真实,是城市生活没有办法给我的。

《故乡无用》最早的雏形,是我想写阿娇姨。她是家族里一个很“无用”的亲戚,最初那一篇就叫《我的小阿姨》。后来,我慢慢把这些被视为无用的人串在一起,才构成了这本书。

《故乡无用》这个书名,最早来自我看过的一本法文作品《世界之用》。我看到那个名字,觉得很帅:世界有什么用?我便想到,故乡无用,异乡有用。于是有了现在的书名。

可是所有字面上的意思,都不只是字面上的意思。“无用”背后,要用整本书的厚度去书写,它其实是一个问号,没有答案。

所以故乡当然不是简单的“有用”或“无用”。它没有给我写作的条件,却给我非写不可的人;台北给了我写作的机会,也给了我另一种怨恨与不适。书是在这两股力量之间长出来的。

我必须先有一间泥土房间

我小时候喜欢挖洞,拿锄头敲泥土,其实很费力,手会磨红,甚至快要脱皮。可是那是一种很完整的身体感,你知道自己正在劳动。洞挖好以后,我偏偏什么都不种。母亲很喜欢种东西,种了那么多。我就是要挖一个空洞,故意什么都不放,这大概是我对她的一种叛逆。

后来,洞里被丢进果皮、菜屑之类的东西。到了小说里,我没有照原样写,而是重新编过。但挖一个什么都不种的洞,确实带着我对母亲的叛逆,我一直在叛逆她。真实和虚构就是这样叠在一起。

书里应该也提到一个“泥土房间”。我后来把后记里的诗改成绘本《我妈妈带我去种菜》,一句诗配一幅图,第一句就是“我妈妈带我去种菜,在泥土房间里”。我本来很想把书名直接叫作《泥土房间》,编辑觉得那四个字太阴暗,最后才用了现在的名字。

母亲带我种菜,真正在生活里也许只发生过一次,却被我放大成巨大的回忆。对我来说,这完全是象征性的。在台北,我没有泥土,所以必须把泥土放进房间。只要有土,东西才可能生长。你随便撒一点什么,乱浇一点水,也可能有东西冒出来。但我首先必须拥有一间泥土房间。

无所事事的童年,是源源不绝的宝藏

《故乡无用》里糅合了三个故乡,其中一个是父亲任职的橡胶工厂。我的童年有九年住在工厂里,那里极其无聊,几乎没有任何一本课外书。后来我们搬到麻坡,我才开始大量阅读。

厂区里尽是水泥路和厂房,我当时并不觉得那些地方有什么危险,只把它们当成一个可以骑脚踏车四处瞎逛的世界。没有人管我,每天下午一点放学,晚上八点就上床。因为太无聊,我会躺在床上盯着日光灯,一直看到眼睛累了才睡着。

现在回头看,那段生活好像极其空白,却又是一个源源不绝的宝藏。在所有瞎晃、无所事事的时间里,我看到了很多东西。这样无所事事的童年,其实最珍贵。所以我有时也会想,现在的小孩真的要那么早读那么多书吗?我在九年里没有读到什么课外书,不也这样活过来了?

搬到麻坡以后,我开始跟着两个姐姐读书。她们一个大我六岁,一个大我七岁,会看三毛、亦舒,也看言情和武侠,我们那里有租书店。姐姐洗碗时,还会一段一段讲《西游记》给我听。我已经忘了这个约定怎样来的,好像是她跟我打赌输了,便每天欠我一个《西游记》的故事。那是两格一页的连环图版本,她就这样把整部《西游记》讲完。

小时候读书,常常只是读到一个名词,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我那时读过一本小说,书名叫《苦楝树》。可是我生活的地方没有那种树,我根本不知道它是什么,很多年后去苏州,住处门口正好有一棵苦楝树。以前只存在于文字里的名词,忽然真的站到我面前。

我们小时候读的多半是简体字书,当地会有中国书展,很多书被一路带到南洋,在漳泉会馆、潮州会馆等地方一站一站摆卖。我就是在那样的地方买书。书先替我保存了许多陌生的名词,等到多年后,我才在另一片土地上认出它们。

我们的家族也曾经在印尼短暂生活。父亲说,因为当时那里不能使用中文,他们才想办法到马来西亚。家里其他人其实都很稳定,只有我是那个跑出来的人。

我需要的不是房间,是一个没有人的空间

直到现在,我仍不敢用“专职作家”这个词。我靠写作得到的收入很少,生活像一只八爪鱼,要同时伸手去做很多事。别人找我教版画,或要我教别的,我都可以去做。母亲也不知道怎样向别人介绍我,她说大女儿是校长,二女儿是老师,轮到我便跳过,像把我当成隐形人。我也不强求。

可是写作的身份又让我越来越年轻。我不喜欢把自己说成一个少女,那个词对我来说太弱。我比较愿意说自己是一个少年,因为少年充满可能性。既然我专心创作大约13年,那我现在就是一个13岁的少年。

我有小孩。但有没有小孩,跟一个人有用或无用,其实是两回事。我现在最羡慕的就是没有小孩的人,其他工作或身份,我都不羡慕。我有一本书叫《我不是生来当母亲的》。即使生了孩子,我还是不觉得自己必须把所有“妈妈应该做的事”都做完。

我宁愿抱猫,也不喜欢抱孩子。你只要理直气壮一点,就会发现这也没什么。我不会切水果,不会煮饭,不帮忙打扫,也不洗碗,我就是做自己。这当然不是自然而然、毫无阻力的事,你一定是在抵抗。当现实生活不断毁灭你的时候,你反而越想往虚构里去,越想把自己的专注力转向写作。

写作差不多像上班,但时间没有那么长。大部分时间我还是得先去生活。我也常幻想,会不会有一种人,早上起来已经有人做好饭,吃完便可以开始写;中午又有人把饭送来,他只需要继续写。但我没有钱,什么都要自己来,自己的事、孩子和家里所有的猫,全都得处理。所以写作没有办法像上班一样,从早上几点稳定做到下午几点。它极耗脑力,只能在比较集中的时间里完成。对我来说,一天能够写三个小时,差不多就已经够了。

我不一定需要一间房,我需要的是一个没有人的空间。

神、鬼和人的界线,本来就可以模糊

我有一类创作需要找资料。我翻译过马来民间诗歌,把每一首诗翻成中文,再配一幅画。也做过《马来鬼图鉴》,做了一百种马来鬼,替它们写名词解释。我还做过马来民间故事,因为我对古老的东西、古老的语言特别有兴趣。

启发我很深的一本书是《Malay Magic》。那是一本一百多年前的厚书,几乎像字典,内容是英国殖民时期有一些人类学家记下的大量稀奇古怪的材料,我从里面读到很多咒语。咒语的本质和诗很相似:它不一定要让人完全明白,又有押韵和声音本身的力量。我最早也最喜欢的文类,本来就是诗。

所以我不管用哪一种媒材,都想把诗推进去。写散文,就想写像诗的散文;写小说,也想写像诗的小说。我的每一部作品都在尝试新的东西。第一本《带着你的杂质发亮》比较接近本能的写作,接着写《我不是生来当母亲的》,语言又更诗意,后来出版诗集,再慢慢写下第一部长篇,这条路走了很多年。

《故乡无用》里大部分人物和事情都来自真实生活。我没有先想着要“抗争”或“抵抗”什么,也不是先设计好一套策略。我纯粹想把这些人记下来,对我而言,神、鬼和人的界线本来就可以是模糊的,既然要写,我就想把界线弄混。

阿娇姨真的住过一座破庙,庙里上方写着大大的“有求必应”四个字。前面有好几排神像,其中一尊长着鸟嘴。你在屋里好像做着梦,忽然听到外面有声音,走出去便看见那样的景象。眼前究竟是人,是鬼,还是神?生活本身已经把界线搅乱了。

我在后记里写,真正教会我写作的不是写作专家,也不是哪一位大作家,而是这些活在现实里的人。尤其是阿娇姨,她常常让我看见很吓人的场景,也让我觉得非写不可。每次见面,我都会请她讲一个鬼故事。她讲得很片段、很零碎。但碎片很重要,无数碎片拼起来,可以变成一个惊人的世界。书前的题献是给她的,可是她永远不会看到,我也不会让她看到。

每一本书,都要尝试一点新的东西

我就是喜欢画。我不觉得小说里的颜色必然来自我的画家身份,不画画的人一样可以写颜色。画画有一个很实际的好处:你可以把自己的画放进自己的书里。我真的有太多画没有地方放。所以每出版一本书,我便问编辑,要不要放一些画?他们通常都说好。我的书封大多使用自己的作品。

《故乡无用》的封面原本是一张三十号的亚克力画,大约72×90厘米。书写完以后,脑子里出现很多画面,我就再把它们画出来。这本书是先写、后画,我现在也正在把它改画成漫画。

小说里真假混在一起。书中有一位仙姑劝我“写诗没有钱,要写小说”。那一段是我瞎编的,但又不是凭空编的,我认识一家出版诗集的出版社,他们去算命,仙姑真的叫他们不要再出诗集,要出小说。我只是把这件事转到自己身上。小说本来就是这样,把真的和假的混在一起。

写作也没有一个固定方法。有时候我会先列出想写的东西,有时候就是边写,边改,边做,边想,没有哪一本书在动笔以前就已经有完整大纲。

作者其实很难说清楚,自己为什么会从某一处开始。写作时,很多东西是无意识地、自然地出现的。事后当然可以想出一个答案,但我觉得那未必是真的,它本来就是自然而然的写作过程。

一个人能够完成、出版一本书,本来就是很不容易得到的机会。比起为了奖项把作品改得更安全,我宁愿牺牲那个奖,去写一部对自己是挑战、也带有实验性的作品。

作品交出去以前,我当然会重看很多遍,对细节反复琢磨。有人形容作家可能花一个下午把句号拿掉,再花一个下午把句号放回去。这种近乎强迫的执着,我不是每一句都有,但作者必须对作品负责。可是书一旦出版,就不用再看了,没有一部作品会完美,我现在回头看,应该也会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但生米已经煮成熟饭,那就让作品保留它的不完美,因为人本来也不完美。

无用不是答案,而是一个一直存在的问号

我确实觉得写作是无用的。写了大约十年以后,我开始拷问自己:我为什么要写?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我真的可以每天关在家里,写这些所谓“自己的东西”——连这个说法,我也只能姑且这样称呼——写自己的故乡、自己的台北、自己的散文、诗和绘本,就这样一直写下去吗?

那时候我觉得,自己总该走出去,跟社会发生一点关系。我从那时开始非虚构写作。那也许是我在“有用”和“无用”之间找到的一个平衡点,却同时成了人生很大的转折点。因为真的太辛苦了,我要面对许多文字以外的事,这些都是一个只想写字的人很不喜欢面对的东西,但我还是忍耐下来。

我一开始以报道的角度进入台北的动物收容所,访问志愿者和工作人员,最后写成一本书。照理说,书出版、案子结束,我就可以离开了。可是我后来自己也成为志愿者,又慢慢开始把里面的伤病猫带出来。那些猫原本不会被看见,你首先要让它有机会离开收容所,再筹医疗费,找救助寄养人,最后还要找领养人。这四个步骤,每一个都很累人,但在这个过程里,我其实也收获了很多。

我在里面泡了三年多,变成最了解那里的人,可是其中又有不少事情不能说,所以一直处在拉扯里。我非常非常后悔去做这件事,但后悔也没有用了。很多事情就是命运,一脚踩进去,就不能说走便走。

它看起来跟文学无关,却让我接到地气。写作有时非常虚幻,你写完一篇文字,真的看不出它有什么用。可是在第一线,你替一只猫写一篇文章,就可能真的改变它的命运,两者的差异非常明显。我到底该不该做?这个问题到现在还在。

对我来说,无用比较像是一个一直存在的问号。很多东西本来就是无用的。但越是这种无用的东西,越能让人得到一点解放。如果每一件事都非得有用不可,活着真的很累。

猫看起来也没有用,可是我相信它对人的作用非常大。它会吸走一部分负面情绪,甚至让你变成一个比较好的人。每个人都需要一些无用的东西,不然这些书要卖给谁呢?

两边都不到岸,我就在文字里打造故乡

故乡是一个收集破烂的地方,也是我每年回去吸阳光的地方,那里的阳光才是真正的阳光,台北的阳光都是假的。所以故乡还是有用。我如果没有在故乡度过最初18年的生活,便写不出这本书。但如果我从来没有离开故乡,也同样不会写出它,人一直住在那里,便不会产生这样的想象。我开始想写故乡,正是因为故乡已经消失,或者正在消失。

马来西亚有很丰富的自然环境,我的成长经验里,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在自然里瞎混,所以太阳、泥土和各种动物自然会进入文字。到了没有太阳的台北,越是没有它,越想写它。

我真的回不去了,不是地理上不能回去,而是我的命运注定在外,回去生活对我已经没有意义,但故乡仍然是故乡。站在故乡和异乡之间,往往两边都不讨喜,我就是两边都不到岸。正因为两边都不到岸,我才要在文字里打造自己的故乡。

其实没有根更好。我有一本书叫《没有大路》,书里写:“没有大路,也没有小路,都是海。”你只能在海上漂浮,脚不着地,好像一直浮在空气里,反而更想写作,更想创作。也只能这样,因为那就是命运。我能够写作、创作,继续出书,还有读者,已经是一件很棒的事,没有办法要求太多。

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真的会来到中国大陆。我是一个不出门的人,只想跟猫在一起,最喜欢跟阿美一起睡觉,即使这本书里的故乡其实也在这片土地上,我仍没有认真想过会踏上这里。

这趟行程一点一点长出来。最早编辑只说,也许有机会去杭州;后来慢慢加了南京、苏州,最后又突然多出很远的一站——厦门。来之前那段时间,我每天都觉得轻飘飘,像在做梦。《故乡无用》简体中文版在年初出版时,我还写着自己从未回到这个地方,结果我的书比我先到了,真正站在这里,整件事仍然像一场梦。

画、诗和小说各有不同的表达方式。至于繁体字或简体字,对我来说,只是电脑里的一次切换。我在马来西亚从小使用简体中文,到了台北才长期使用繁体中文,打字也用仓颉输入法。繁体和简体本身不是问题。

真正有意思的是语言里那些地方性的差别。我第一本书的编辑曾经刻意保留我打出来的一些简体字,后来的书,编辑大多会替我调整。到了《故乡无用》简体中文版,编辑又改了部分量词。我以前有一个万用量词,什么都用“个”:一个房子、一个庙、一个什么。这些细节我自己其实没有特别留意。

开始写作以后,我对语言的敏感度增加了。每次回故乡,我会特别留意母亲、阿姨怎样说话。到了这里,也会想把不一样的用法记下来。我的书里有“雪很薄”这样的说法,比如,不知道“贫血”这个专有名词时,可以说“血很薄”,不是反而更鲜明吗?

在这些说法进入文字以前,它们往往是被看不起的,很多人觉得东南亚华人说的中文不标准。可是写作以后,我换一个角度看,便发现其中有一种活力。当我要写一本关于故乡的小说,自然会更仔细地留意这些语言。故乡的中文也曾被看成不标准,可是把它写进来,我就看见其中的活力。(文字整理:鸟岸书店汤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