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发布《民办学校(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2023年度年检初步结论公示》,8个培训机构、1所民办小学不合格,另有3所学校已停止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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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名单,
1所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为:
广州市天河区志才小学

8个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为:
天河区优思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天河区梦之艺术培训中心
广东东大艺术设计培训中心
天河区华教之星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天河区南育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天河区明辰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天河区凯园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伍壹捌肆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5个培训机构的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
广州市天河区瑞思教育培训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雄松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天河区筑学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天河区启点教育培训中心
天河区公服教育培训中心

此外,广州市天河区新都学校、广州市天河区嘉华小学、广州市天河区京粤实验小学3所民办小学已停止办学。

民办学校什么情况下会被评为不合格?

民办学校年检结论分为 “年检合格”“年检基本合格”和“年检不合格”三种,主管单位在依法办学、党建工作、规范管理、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对学校进行评分,累计得分在80分(含)以上者为“年检合格”;60分(含)至80分(不含)之间者为“年检基本合格”,得分60分(不含)以下者为“年检不合格”。对逾期或不参加年检的民办学校则一律出具“年检不合格”结论。

根据《广州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实施办法》,对年检结论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民办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及时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民办学校应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整改,并在两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所属教育局。对办学质量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予以警告、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办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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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年检初步结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至6月22日。天河区教育局指出,在公示期内,凡对公示年检初步结论有异议的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或面谈等方式向天河区教育局反映公示民办学校(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在规范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若以个人名义反映,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民办学校(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的情况和问题,应写清或讲明异议理由,以便相关单位调查核实。

受理单位: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天府路1号4号楼202室);
邮政编码:510655;
联系电话:38622792、38622798。

天河区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2023年度年检初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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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2023年度年检初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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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记者 刘汉能 陈理、南方都市报记者 杨晓彤、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