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网上报道了湖南衡阳市住建局、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该通知说从2025年1月1日起在全市执行。
我国商品房按建筑面积计价销售有很多弊端,社会上早就有各种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也有这方面的讨论和调研等等,但一直没有那个地方首先出台政策。其实取消公摊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是必须要做到的,这样有利于多方面的费用计价公平,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
湖南衡阳市首开先河值得赞扬,我估计很快国务院相关部门很快就会在全国推进。
这样的计价改革肯定会使房子售价有较大幅度的变化,因为公共面积也是需要建设成本的,也是需要物业维护的,取消公摊当然按套内计价的建筑面积单价一定会更高,但必须要考虑综合成本,公共面积进入售房成本中应该不得另加利润,应以基本建安成本计入售价之中。这就需要政府的发改、住建等部门要有明确的政策细则出台。
取消公摊销售后对房屋的其它一系列后续消费都会带来较大影响,老百姓可以在供热、物业等方面减少支出。
例如供热:我国在供热收费方面各地也是差别比较大,有的地方仍按建筑面积(套内+分摊)收费,这一点极不公平,因为分摊的公共面积部分除了必要的供热管网一般没有供热设施,为什么要计入计费面积呢?这是老百姓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
有的地方实行了计量供热,这是比较科学的计价办法,但推行起来仍然难度很大。
还有很多集中供暖的地方对空置房收取热量传递损失费用,这完全违背了商品买卖的原则,当然供热是特殊商品,线路中也有损失的热量。空置房户根本没有用热为什么要强行收费呢?
还有物业费的收取,也应该按套内建筑面积收,不应该再加上分摊面积。公共面积当然也需要维修维护费用,这应该在核定物业费价格时综合考量。
所以我觉得,我们国家实行的《物业管理条例》这样的法规和政策也应该及时做出修改。
总之,商品房销售取消公摊是大势所趋,与此配套的相关物业等收费也应该适时调整,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
此类问题的改革是牵扯到老百姓方方面面利益的大事,同时也牵扯相关企业的运营和利益,应该在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下有序稳妥推进。
大慈恩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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