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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录了“法官隐名”一事。
2024、2025年,有两万件判决书出现了法官匿名的情况。
之后,注意到南方都市报记者刘嫚、杨柳对“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的采访,这位负责人表示:
“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的要求,人民法院坚持裁判文书、庭审活动、审判流程等司法信息公开,配套完善国家信息安全、公民个人信息和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机制。为避免文书公开给当事人生活、学习、工作、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人民法院对上网文书中的当事人姓名、法人和其他组织名称作隐名处理。”
“按照有关要求,在案件中依法履职的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姓名,在上网文书中不作隐名处理。此外,案号作为区分案件类型、次序的重要标识,也予以保留。实践中,因部分操作人员不熟悉文书隐名要求,错误将法官姓名和案号也都隐去,显属不当。最高人民法院已关注到上述问题,目前已安排相关法院整改。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完善上网文书技术处理标准,依法、规范、有序地开展文书隐名工作。”
简单来说就是:法院系统正在对一些当事人进行隐名处理,但“部分操作人员”不熟悉“文书隐名要求”,把法官姓名和案号也隐去了,犯了错误。
1月8日做出类似跟进报道的,还有人民日报。
“显属不当、安排整改”。这位负责人态度清晰,没有含糊,值得我们肯定。
因此,过去这两年的“法官隐名”现象,在未来一段时间,将会被“善后”。
会怎么善后呢?
有简单粗暴的做法,比如直接把这2万件判决书从裁判文书网上撤掉,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连判决书都不存在了,系统外的人也无从置喙。
有复杂细致的做法,比如,首先查明:
其一,为什么这么多省份(四川、内蒙古、河北、浙江、山东、河南、天津、北京等)的法院都出现了法官隐名现象?是全国性的技术问题,还是各地“部分操作人员”不约而同的主观选择?
其二,为什么2024、2025两年时间里如此庞大的法院系统没有发现这个问题,需要系统外的媒体来发现?
其三,正在推进的“文书隐名工作”各地执行标准是否一致,有没有表面一套实际一套?还出现了哪些违法现象?
上一篇文章我曾说,虽然法官隐名可谓荒谬,但我对法官们是同情的。那么多人都不公开,凭什么就单单要法官群体公开呢?这不公平。法官也是人,也吃五谷杂粮。
裁判文书公开,在我眼里,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次百米冲刺,一度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绩(10年公开1亿份司法文书,浏览次数达到1000亿),但是,冲刺也就意味着,它很难长期“单兵突进”。整个社会系统的“阳光公开”,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上个月,我们也都看到了,庞莱臣的后人,为了从南京博物院了解自己捐赠的文物去向,竟然花了几十年。对于庞家而言,公开南博库房,近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今天,江苏省新成立的调查组都还在为此奔波。
最应该公开、最容易公开的国家文物领域尚且如此,我怎么忍心苛求曾那么努力公开过的法院系统呢?
我不忍心。
春秋时期,郑国子产首铸刑鼎,公开法律,约束贵族权力,就遭遇极大阻力。后来,晋国赵鞅效仿,筑鼎公开,同样遭到了极大阻力,而且其中反对得极为尖锐的,是后人仰望几千年的孔子。后来,这些刑鼎也没有被保留下来。大略差不多同一时期的罗马,之所以能在广场上用十二块板子公布《十二铜表法》,也是在平民为此与贵族集团激烈斗争,流了许多血之后,才有的结果。
古今中外, 历朝历代,许多看起来很简单、理所当然的事,一旦涉及到约束权力,涉及到既得利益集团的切实利益,就会从简单变成复杂,从理所当然变得“自有国情在”。
许多事,确实无法着急。
今天我也查阅了裁判文书网,行政案件的裁判文书,在2019年公开了55.1524万份,达到高峰,到了2022年,只公开了1.525万份。从55万到1.5万,这中间的差距,令人感慨。2025年,拉回了不少,来到了7万余份,但与2014年的接近17万份相比,也还有一段距离。
当然,公布文书数量多,和判决质量高之间,不能划等号。一码归一码。
数字来自2026年1月8日裁判文书网
江湖上曾有传说:正如真正的高手不在八角笼里,而在深山密林,在那些并不公诸于世的判决书里,很可能隐藏了一位令全世界法律界人士都望尘莫及的大师级绝世法官,他在山洞前布置了来自永乐大典秘笈版的独家 隐匿阵法 ,闭关修炼绝世 法学 ,在未来的某一天,他将破关而出,在世人震惊的眼神里,原地飞升,化凡成仙……
最后,记录一个后台回应。
在昨天的文章里,我写了一段话,我说:“我的稿件中,会刻意记录、反复强调判决书中的法官名字,有时,这种刻意和偏执甚至会妨碍叙述的流畅。判得好的法官,我会大书特书,比如《》里那一批法官名字,就是我从阅读量几乎为0的判决书中挖掘出来的,我认为他们值得被历史记住,被大众所知。同时,那些明显违法、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判决书,我也会不惜篇幅,记录法官的名字,我认为,他们应当接受历史的审判,挂在耻辱柱上让世人评说,让公道见证。”
大约是最后一句比较刺激,一位读者来了批评:“ 你有什么资格评判判决书明显违法、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判决书,你是专家学者还是最高院法官,什么都不是的话,最后是你被挂在耻辱柱上被世人耻笑。 ”
这则留言倒不值反驳,作为批评 它 缺乏基本的力量,我比较在意的是这位读者。公众号后台对读者会且仅会显示4个信息:网名、开始关注时间、赞赏次数、留言次数。这位读者的信息显示,他/她2015年12月19日开始关注,因此,迄今已经看呦呦鹿鸣看了10年了。 一个在这里看我写了10年的读者,还会在这里质问我有什么资格评判一份公开判决书,这才是这个世界的多样性。
后台有很多很关心我的读者。许多鼓励我的话,包括赞赏里的“悄悄话”,都是“嘤其鸣矣,求其友声”的回应,很是令我感动,很给我能量。我因为只有一个人,常常未能一一回复,很不礼貌,但大家也都很大度,很体谅,因为是真的关心我爱护我。与此同时,也有一些人,无论我在写作中如何推心置腹、交浅言深,也难以触动一二,而且 连最基本的“道不同不相为谋”都做不到,一言不合就要给我来个劈头盖脸。
所以,我经常也能从中得到启发:文字当然是有力量的,但作为写作者,不能高估这种力量,与此相类,我们做事,固然要全力以赴,但也不能总是指望“毕其功于一役”,而应该给自己预留一些“不完美结果”的空间。对于不理想的结果,我们无须太过沮丧, 人世间不如意事,常十之八九。
人力有穷时,世界难免灰尘, 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没有进,那就没有进,不要紧,关键是志不可夺、心不可屈, 保持日拱一卒,保持自我,便已足够。
呦呦鹿鸣2026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