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以交叉执行为牵引、有效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借款纠纷执行案件。该案中,被执行人多次违反限消令、大肆高消费还挑衅申请执行人,最终被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介绍,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张某某与顾某借款纠纷案件中,向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与顾某联系,责令其报告财产、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顾某屡屡推脱,称自己不具备履行能力,一直未履行。为有效防止其财产不当减少,促使其主动履行,崇川区法院对顾某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后张某某反映,顾某存在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情况。崇川区法院核查发现,顾某在明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且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情况下,在限制消费期间多次以非法手段购买高铁、飞机票并实际出行,其中25次乘坐飞机前往阿联酋、新加坡等国家,并伴随有出入高档按摩店、大额游戏打赏等高消费行为,支出金额高达30余万元,甚至将高消费行为通过微信向申请执行人张某某挑衅,情节十分恶劣。此外,顾某在明知其账户被冻结的情况下,使用微信绑定其岳父、岳母银行账户的方式进行交易,共有100余笔单笔转账金额过万的流水,其中部分款项用于其个人消费。

崇川区法院经审查认为,被执行人上述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将上述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经公安机关协助,崇川区法院找到被执行人顾某,向其释明违反限制消费令以及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顾某意识到无法继续逃避债务,履行了全部债务。但其行为已造成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为了生计将车辆、房产抵押他人,靠拆借负债生活,一度失去生活希望的后果,应依法予以惩治。经崇川区法院审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顾某相应刑罚。

突破“限制消费令”的行为并非个案。近期,多地法院发布通报及典型案例。

一般来说,法院主要围绕财产查控、协助执行、信用惩戒等措施,对非生活必需的高消费进行约束,比如通过与公安、税务等部门数据联网,实时核查被执行人消费与出行信息,对购票系统等设置拦截。

为什么这些人还能成功购票?在社交媒体和二手交易平台,记者发现有不少号称能“解除限高”“代订机票”的中介。记者以被“限高”人员的身份联系了一个代订中介,对方表示,曾经有人利用新旧版护照更替产生的信息“时间差”实现订票,但目前这种方法已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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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记者追问现在如何绕开“限制消费令”,一个代订商家较为直白地道出了自己的方法:使用护照通过境外系统出票,就可以绕过国内的限购核验

在社交平台,还有很多人分享如何绕过“限制消费令”乘坐高铁——“限高”人员先用自己的身份证购买一张普通车票通过人脸识别进站,同时再用亲友的身份证购买一张高铁票上车

无论是利用护照还是借用亲友证件,这些行为一旦被发现,将面临法律的严惩。根据规定,违反“限制消费令”可被处10万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谢澍强调,帮助被执行人买票的“黄牛”或亲友,也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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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澍认为,“限制消费令”屡屡被突破,对法院、公安、民航各部门间的协同监管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被执行人通过使用护照或借助他人代买等方式规避“限消令”,暴露出监管衔接的问题。根源就在于法院、公安交通等部门间信息共享不畅,证件系统没有全面联网,导致监管存在漏洞。

为了完善执行体系,需要强化跨部门的协同,整合护照等证件信息,实现实时的监控。同时要通过立法明确第三方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并且纳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从而增强法律震慑,从源头减少此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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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江苏、极目新闻、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