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伍月
2026年开年就整大活!
巴拿马最高法院1月29日突然“拍板”:李嘉诚旗下长和集团运营巴拿马运河两港的合同“违宪”!转头巴总统就官宣找丹麦马士基接盘,这哪是司法裁决?分明是“抢港”大戏!
憋了好几天的李嘉诚终于硬气发声,中方更直接咬死一句话,把这场闹剧戳得明明白白。
巴拿马运河两头最关键的两个港口,一个在太平洋侧叫巴尔博亚,一个在大西洋侧叫克里斯托瓦尔,它们不只是普通码头,而是卡着运河咽喉的入口和出口:全球大量集装箱船、散货船、油轮都要从这里进出,运河本身也长期承担全球海运贸易中相当重要的一段流量。
长和集团从1997年开始拿到这两个港口的特许经营权,后面还在2021年续约到2047年,并且这些年投了超过18亿美元做码头、设备、堆场和配套系统建设,这在巴拿马历史上都算很大一笔港口投资。
按正常商业逻辑,这类长期合同最看重的就是稳定和可预期:你投了钱、承担了风险,就该按合同经营到期,哪怕有争议也通常是谈判、仲裁、补偿、过渡期一套流程走完,但1月29日巴拿马最高法院直接判定:这份特许经营合同“违宪”。
一句话就把几十年的经营合法性掀翻了,合同等于当场作废,更让人意外的是,裁决出来没多久,巴拿马总统穆利诺就公开宣布:丹麦马士基集团将“临时接管”这两个港口,也就是说,不是慢慢换,不是先谈补偿再交接,而是立刻换人上场,动作又快又硬。
对外界而言,这种操作带来的信号很直白: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商业更替”,而是一种行政和司法合力推动的强制切换,至于长和这些年投入的资产怎么处理、员工和上下游合同怎么交割、未来补偿怎么算,统统被放在后面再说。
如果只把这件事当成“法院独立审查合同”,很多细节就解释不通:为什么在已经运营了二十多年、还刚续约没多久的情况下,突然被认定违宪?为什么裁决后立刻就能抛出“临时接管”的接盘方?把时间线往前挪,你会发现这次“翻案”出现得非常巧。
裁决前夕,美国国务卿卢比奥刚去过巴拿马,官方通报当然不会把话说透,但随后发生的一连串动作很连贯:巴方宣布退出“一带一路”,紧接着法院就对长和合同下重手,巧合多到这种程度,外界自然会把它理解成一种“外部压力+内部配合”的组合拳。
那为什么接盘的是马士基这种丹麦公司,而不是美国公司直接上?这恰恰符合一种更现实的做法:美国如果让本国企业赤裸裸接管,舆论上很容易被贴上“强夺”“掠夺”的标签,吃相太难看;换成欧洲大型航运集团出面,就更像“市场化更替”,外衣更体面,也更方便对外解释。
马士基在全球航运和码头运营里本来就是重量级玩家,技术、管理、航线资源都具备,“临时接管”在能力上说得过去;但政治层面也刚好起到一个效果:把运河两端关键港口的控制权,从中国相关资本彻底切走,而且还是通过“第三方”完成。
事情走到这一步,长和当然不可能当没发生过,它的核心反击点也很明确:合同白纸黑字签了、投入真金白银做了、也运营了将近三十年,你现在突然说“违宪”,不仅违背基本契约精神,也跟巴方以往对类似合同的处理逻辑对不上,等于同一套规则对不同对象用两种标准。
更关键的是,长和并不只是在巴拿马本地打官司,它还有更硬的法律路径:根据《中巴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准备走国际投资仲裁,比如把争端提交到ICSID这类机制下解决。
一旦进入这种程序,时间会很长、成本会很高,而且赔偿的计算往往不仅看账面资产,还会涉及预期收益、合同剩余年限、征收或变相征收的认定等问题,金额很可能非常大。
中国官方这边也没有长篇大论,但强调“坚决维护中国企业正当合法权益”这种表态,本身就意味着不会把它当成普通商业纠纷轻轻带过,更现实的压力还来自市场端:航运公司不是靠情绪做决定,而是用路线和靠港安排投票。
近几天中远海运等公司取消或调整部分原计划停靠巴拿马的航次安排,就是一种直接的商业反制信号,巴拿马极度依赖运河通行费、港口服务费以及相关物流收入,中国船舶运量又在运河整体里占有不小比例,一旦出现集中撤单、改道或减少靠港,损失是按天计的。
有测算认为这会让巴拿马每天少进账约80万美元左右,对穆利诺政府来说,这就变成一笔现实的政治经济账:为了迎合外部力量把合同推翻,短期可能“站队得分”,但长期会损害投资者信心和航运客户稳定性,甚至砸掉自己依赖的饭碗。
接下来到底是硬扛到底,还是回到谈判、补偿和规则修复上,就看巴方愿不愿意承受更大的外溢代价。
巴拿马运河最核心的资产是什么?不是那几道船闸,也不是深水港,而是“规则的确定性”。
作为一个靠过路费和港口服务立国的国家,信用就是它的氧气,今天,为了政治站队,你可以用“违宪”的大棒砸碎李嘉诚的合同;明天,你就可能用同样的理由没收任何一个国家投资者的资产。
这种政治操弄带来的快感是短暂的,但信用崩塌的裂痕却是永久的,巴拿马以为自己抱上了大腿,殊不知是在亲手锯断自己坐着的树枝。
信息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