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某地的姜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高高兴兴旅游回来,迎接她的不是男友的嘘寒问暖,而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内鬼行动”。
25年7月7日,姜女士拖着行李箱推开家门,第一眼就发现不对劲——临走前擦得锃亮的厨房台面上,竟然印着一枚脚印!
女人的直觉告诉她:坏事了!
冲进卧室一翻,首饰盒里的黄金项链、手链全没了。这些年攒下的金饰,她都有照片存证,这下全成了“遗照”。
报案!必须报案!
可接下来发生的一幕,比她丢金子还让她后背发凉。
听说厨房有脚印,匆匆赶来的男友王某,第一反应不是问她丢了什么,而是抽出纸巾直冲厨房——要擦脚印!
等等,你品,你细品。正常人听说女朋友家进贼了,第一反应不应该是“丢了啥”“报警没”吗?这位倒好,直奔犯罪现场搞“保洁”?
姜女士的哥嫂当场把他拦下:别动!保护现场!
这一拦,拦出的不只是脚印,还有真相。
警方到场后一查,脚印大小和王某的鞋码对上了。监控调出来,姜女士外出期间,王某曾翻窗进入她家。再查转账记录,王某在同一天收到一笔大额转账——卖黄金的钱。
好家伙,这不是“内鬼”是什么?
可王某被抓后还在演:“我翻窗进去是拿充电器!我有前科,反应过激是怕你们对我有偏见!”
充电器?同事和家人直接打脸:他在单位和家里根本不缺充电器。
这借口,编得连自己都信了?
事情到这还没完。审查阶段,王某又抛出第二个借口:“我卖的黄金是我自己家的。”
巧了,他确实有购买黄金的记录,这咋整?
检察官没急着下结论,而是拿着王某卖掉的吊坠照片,去了金店核实。店方一句话戳破谎言:这个款式是近两年的新品,王某及其家人最近一次来店里消费是四年前。
四年没买,哪来的“自己家的”?
更绝的是,顺藤摸瓜,发现王某在和姜女士交往期间,三次出售金饰,每次卖之前都去过姜女士家,离开后直奔黄金回收店。回收店的照片、登记信息和姜女士被盗的情况基本对得上。王某家人提供的购买凭证,和他卖的那些,根本对不上号。
证据面前,王某终于绷不住了。
他交代了第一次作案的心理活动:“那段时间公司经营困难,资金链断了。有次在她家吃饭,看到她首饰盒里有那么多金饰,动了贪念。趁她出去打麻将,偷走一条项链。第一次得手她没发现,我就心存侥幸,一错再错……”
一错再错?这是步步为营!
从5月到7月,王某先后三次偷走姜女士的黄金首饰,总共67.07克,价值5万多块。这些钱,全被他拿去还债了。
最终,王某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虽然家人退赔了2万,姜女士也表示了谅解,但这事给所有人的警醒,远没结束。
说到底,这案子最讽刺的地方在哪?
姜女士在王某经济困难时多次接济他,换来的却是三番五次偷到自己头上。你掏心掏肺对人家,人家惦记的是你首饰盒里的金子。
那个冲进厨房擦脚印的背影,擦掉的不是证据,是这段感情最后一点体面。
谈恋爱可以,但别把自己的全部身家,都押在一个连脚印都藏不住的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