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在信用中国(广东东莞)网站公示了一则处罚信息。信息显示,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2617424D)作为东莞莞城内涝整治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南侧分流工程八达路路段的施工单位,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该路段 “7・15” 一般坍塌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3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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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2025年9月,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官网曾披露了《东莞莞城内涝整治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南侧分流工程八达路路段“7·15” 一般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结果》(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2024年7月15日11时4分许,东莞市市区内涝整治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南侧分流工程八达路石基岗路口路面发生坍塌,形成长约23米,宽约7米,最深处达3.5米的空洞。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8.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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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认定,东莞莞城内涝整治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南侧分流工程八达路路段“7·15”一般坍塌事故是一起参建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混乱、冒险蛮干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来源:东莞市应急管理局、信用中国(广东东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