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光伏见闻)
近两年以来,已有多个光伏项目被打假,北极星整理发现,新疆地区光伏等新能源领域的谣言尤为集中,甚至存在项目从招标阶段就系虚假信息的情况。具体来看,相关骗局多以风光项目投资、招商、施工、劳务发包、商务合作为由实施,详情整理如下:
1、假借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九团光伏项目名义开展虚假活动
4月23日,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九团发布《关于严禁假借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九团光伏项目名义开展虚假活动的严正声明》
声明称,近期,发现某些机构、个人假借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九团(以下简称我团)光伏项目开发散布不实讯息,虚构工程分包、商务合作等,违规收取保证金等费用。提醒各市场主体、施工单位及社会公众提高警惕,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不轻信非正规来源的项目消息。凡以“一二九团光伏项目”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虚假招标的行为,均属违法违规。如发现诈骗线索或已遭受损失,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以所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天山北麓610万千瓦风光一体化项目EPC项目”对外进行虚假招标、洽谈合作
近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发布严正声明,声明指出,尽管此前已公开发布相关警示信息,但以“王恩雨”为代表的不法分子仍顶风作案,继续冒用中国能建广电工程局的名义,以所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天山北麓610万千瓦风光一体化项目EPC项目”对外进行虚假招标、洽谈合作,甚至以收取保证金等方式实施诈骗。
对此,中国能建广东电力工程局郑重澄清并重申:从未就该项目签署任何形式的总承包合同,亦从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王恩雨”及其同伙)以我司名义开展与该项目相关的任何业务。无论不法分子以何种理由、何种方式解释其身份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谎称与我司存在内部合作、授权关系或特殊安排),均属虚构事实,意图实施诈骗。
4、假借川能新和县210万千瓦光伏治沙等项目建设之名,在项目未取得合法备案、开工手续的情况下,私自签订承包合同、发布虚假开工通知
2月,新疆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有不法分子假借川能新和县210万千瓦光伏治沙、绿色氢氨醇一体化项目、新疆(新和)中新启迪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0万千瓦光伏治沙等项目建设之名,在项目未取得合法备案、开工手续的情况下,私自签订承包合同、发布虚假开工通知,诱导群众特别是农民工参与所谓“施工”,甚至进行非法作业。此类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涉嫌违法犯罪,已造成群众财产损失,并带来安全稳定隐患。
4、以15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开工剪彩等幌子分包工程收取资金实施行骗
2025年8月4日,沙漠之门十一团发布官微消息称,近期,十一团辖区内出现以15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开工剪彩等幌子分包工程收取资金实施行骗。十一团150万千瓦光伏项目,因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新能源136号文,明确2025年6月1日投产的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走向市场化,机制电价通过年度竞价形成,国电电力集团公司要求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公司重新测算项目收益,导致此项目于2024年11月停工至今。
5、乌什县300兆瓦微风发电项目、温宿县3GW药光互补项目投资、招商为假
2025年7月,新疆新闻网发布辟谣声明,有不法分子伪造新能源项目文件进行虚假宣传,包括乌什县300兆瓦微风发电项目、温宿县3GW药光互补项目。
网传《关于同意乌什县300兆瓦微风发电站开展工作的函》(乌发改字〔2014〕193号)已于2015年9月22日正式废止,该文件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乌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郑重声明:我县从未批准或实施任何风力发电项目,所有以"乌什县微风发电项目"名义开展的投资、招商行为均属虚假信息。
针对网上流传的《新疆鑫盛程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温宿县3GW药光互补项目投资项目备案证》,温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官方声明称:该备案证系伪造文件,所涉项目未获我县任何审批,请勿相信所谓"药光互补项目"的投资邀约。
6、沙雅县有1GW光伏产业招标为假
2025年6月,网传“沙雅县有1GW光伏产业”向外部进行分标段招标的信息,沙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打假声明。
7、1.5G瓦光伏治沙项目光伏组件、集中逆变器采购项目采购为假
2025年5月,永兴排头兵官微发布公开声明称,招标平台发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六团1.5G瓦光伏治沙项目光伏组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六团1.5G瓦光伏治沙项目集中逆变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经核实,两条招标公告均不属实,现向全社会公开正式声明,谨防上当受骗。
8、制绿氢年产1.44万吨绿氢项目劳务发包、商务合作等为假
2025年3月,焉耆县发改委发布打假声明称:部分不法分子在互联网平台发布“新疆俊瑞焉耆县新能源规模化制绿氢年产1.44万吨绿氢项目”等信息,实施以劳务发包、商务合作等方式的不法活动,经证实凡是打着签订合同、筹集资金等旗号均属不实信息均均属不实信息。
9、210万千瓦光伏治沙”“年产10万吨制氢50万吨甲醇项目”合同、招募资金为假
2025年2月,新疆新和县发改委曾发布一则辟谣公告称,凡是以“新和县川能210万千瓦光伏治沙”“新和川能年产10万吨制氢50万吨甲醇(含储能、光伏治沙、源网荷储等)项目”名义签订合同、招募资金或发布融资信息的,均属不实信息。
且新和县川能制氢新能源有限公司也发声明表示,该项目目前正在办理前期相关手续,目前市面上流传的关于EPC价格、PC单价、劳务单价等项目价格均未确定,系谣言。
以下为打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