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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不少公司推出“上四休三”,却要同步降薪。有网友原本月薪5800元,调整之后只剩5000元,每月直接少拿1000元。
很多打工人都期待缩短工作时长,但很容易掉进合同里的隐性套路,好好的福利非但没兑现,反倒变成变相降薪、变相加班。在签协议前一定要看清条款,尤其要注意以下五条法律常识,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第一,双休改成“上四休三”属于变更工时,必须双方书面协商,公司不能单方面说了算;
第二,就算上班天数变少,单位也不能私自降薪,调整薪资需要双方达成共识;
第四,休息时间兼职,在不耽误本职工作、合同及公司制度未禁止兼职、不损害企业权益的前提下,公司无权阻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