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召开了上半年工作会议。会议期间,人社部明确了关于养老保险领域的积极信息。养老金作为退休人员退休后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其动态始终备受关注。
首先,在社会保障方面:截至2026年6月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76亿人,同比增加473万人。参保人数的持续增长反映出公众参保意识的进一步提高。在养老基金收支平衡方面,截至6月底,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4.88万亿元,总支出为4.14万亿元,收入大于支出。6月底,三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11.07万亿元,基金运行平稳。与三个月前相比,3月底三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为10.8万亿元,累计结余进一步增加,这为即将开展的养老金调整工作提供了有利的物质基础。
因此,人社部在下一步工作安排中提出: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调整,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提高本地基础养老金标准。
从中可以得出两点信息:第一,进入7月中下旬,随着2026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再次调整,有望迎来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的落实。第二,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表述表明,目前全国基础养老金统一最低标准尚未建立,但有望迎来新一轮调整。同时,部分基础养老金水平较低的地区,其养老金水平有望得到提升。
城乡居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存储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个人账户存储额是退休人员在退休前缴纳保险并计入个人账户的累计余额,计发月数则根据退休人员退休当年的退休年龄确定。例如,60岁退休的计发月数为139个月,65岁退休的计发月数为101个月。假设某城乡居民退休人员每年按2000元标准缴纳,共缴纳15年,则其个人账户存储额为2000元乘以15年,即30000元。该人员60岁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为30000元除以139个月,约为215元。由此可见,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不受地区影响,主要依据个人实际缴费情况,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原则。
另一部分基础养老金则由中央最低标准与地方加发加码两部分构成。结合今年3月全国两会的精神,明确今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中央最低标准再次提高20元。在2025年中央最低标准为每月143元的基础上,再次提高20元后,2026年基础养老金中央最低标准达到每月143元加20元,即每月163元。
在中央最低标准与地方加发加码的构成中,中央最低标准的出资由中央财政承担,而地方加发加码的出资则由地方财政承担。因此,各地区通常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基础养老金标准。由于不同地区之间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各地区基础养老金标准存在差异。参考2025年全国基础养老金标准,上海、北京等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标准较高,上海达到每月1555元,北京虽未达到千元但接近千元标准,为每月998元。其他地区如西藏(295元)、海南(271元)、江苏(247元)、四川(193元)、福建(195元)、辽宁(186元)等,均在一二百元之间,其中吉林、黑龙江、辽宁等地区均低于200元。
由此可见,部分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由于年轻劳动力外流严重,人口老龄化问题突出,地方加发加码的财政压力较大,导致整体基础养老金水平较低。结合人社部下一步工作安排,有望迎来城乡居民养老金调整工作的落实,同时有望推进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制定。部分基础养老金水平较低地区的居民及农民退休人员,其退休待遇有望得到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