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没留下一份遗嘱,代价可能比4.6亿豪宅更贵
7月22日,台北信义那套顶楼豪宅,完成了继承登记。
很多人看到消息的第一反应是:终于结束了。
但真相恰恰相反。这一天不是句号,是分号。按台媒说法,遗产调解程序并不会因为过户而终止。
一、"各三分之一"听着最公平,其实最难拆
据台媒报道,房产已登记到具俊晔与两名未成年子女名下,三人各持三分之一。
依台湾地区民法第1138条,配偶与直系血亲卑亲属同属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分遗产。所以这个结果不是谁让步的产物,而是法律的默认答案。
问题在于:钱可以除以三,房子不行。
236.6坪的顶楼户,只有一套。
三个共有人,谁住?谁不住?谁掏管理费?任何一个共有人都有权提出分割共有物,而一套没法物理切开的房子,最常见的结局是变价拍卖,把钱分了。
所以过户不是终点。它只是把"一个人的房子",变成了"三个人的题目"。
二、4.6亿是市值,不是到手的钱
台媒算过一笔账:2016年10月,大S以约3.62亿新台币买下这套房,自备款约1.4亿,银行贷款约2.22亿。以20年期、利率2.8%估算,月供约119万,9年下来连同头期款,累计投入约2.6亿。
如今市值涨到约4.6亿。
听上去是赚了。但别忘了,房贷还没还完。
继承从来不是只继承资产,负债一并继承。那个漂亮的"4.6亿",要先减掉尚未清偿的贷款,剩下的才是真正能分的东西。
这是普通人最容易误读的一点:遗产,不等于遗产净值。
三、汪小菲不是"放弃"了吗?为什么名字还在?
这是评论区问得最多的一句。
答案藏在一条冷门法条里。
台湾地区民法第1174条规定,法律意义上的"抛弃继承",必须在知悉自己得继承之时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向法院提出。
也就是说,超过这个窗口期再签的任何"放弃",性质上大概率不再是抛弃继承,而更接近继承人之间的一份约定。
约定可以谈、可以争、可以主张撤销。法定份额,不行。
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名字最终还是出现在了产权登记上。
至于台媒近期报道的"推翻弃权文件""争取子女份额"等说法,目前多来自友人转述与媒体披露,各方并未逐条正面回应,真伪仍待调解程序检验。
四、真正的源头,是那份没有法律效力的备忘录
据台媒报道,大S曾在手机备忘录里留下过想法:珠宝和名牌包给女儿,其余分给家人。
很多人看到这里会说:她明明交代过啊。
但备忘录不是遗嘱。
自书遗嘱有极严格的形式要求:全文亲笔手写、记明年月日、亲自签名,缺一不可。
手机上敲下的一段字,再真诚,在法律上也只是一段字。
于是她真实的意愿蒸发了,法定继承这套冰冷的公式接管了一切。
一年半的拉扯、律师函、调解庭、全网围观,起点其实就是这一件没来得及做的事。
五、有一部分,我想少写两句
两个孩子尚未成年,遗产登记与财产管理由法定代理人汪小菲代为办理,法院另选任了特别代理人协助分割程序。汪小菲方此前声明称,子女继承的三分之二已设立信托专户。
成年人之间争成什么样是成年人的事。这套安排至少说明,制度是有兜底的。
孩子的部分,到此为止。
一个人走得太急,来不及安排。剩下的人,就得花一年半的时间,替她把话补完。
而补话的方式,是律师函和调解庭。
所以想问问你:
如果是你,你觉得法定平分是最不坏的答案;还是觉得逝者的意愿,哪怕只写在手机备忘录里,也该被尊重?
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