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养老金相关话题出现,网络讨论便十分热烈。不少人简单地将大众情绪归结为互相攀比,认为部分人对他人的高额退休金心怀嫉妒。然而,若能站在普通民众的角度加以思考,便能明白:绝大多数劳动者并未要求所有人的退休金完全一致。
大家心中都清楚,劳动付出多少、社保缴纳金额的高低,相应待遇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现象。真正令人难以平衡的,是终其一生辛勤工作,付出与最终所得回报不成正比,这份深藏多年、对分配公平的内心期盼。现实中,许多人兢兢业业在岗工作三四十年,勤勤恳恳、踏实履职。退休之后,生活质量却呈现明显差距。同样漫长的工作岁月,一部分老人退休后手头宽裕,日常医疗与消费无需斤斤计较;而另有不少退休长辈,每一笔开销都需精打细算,最怕生病住院带来的经济负担。正是这种实实在在的生活落差,才一次次引发公众对于养老金问题的讨论。
我们首先应区分历史遗留问题与当下现行制度,客观看待改革推进的节奏,方能避免陷入无谓争吵,并理解普通民众的真实心声。从制度层面而言,普遍认知是: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退休金水平越高,这一规则绝大多数人均能接受。
真正的矛盾集中于以下现实情况:在同一城市,工龄相差不大,同样勤恳工作,仅因就职单位性质不同,退休后养老金差距却十分悬殊。
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绕不开过去养老“双轨制”的历史背景。早年,企业职工需自行缴纳养老保险;而改革前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则无需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工龄直接视为视同缴费年限。两套不同的退休金计算模式运行多年,日积月累,待遇差距逐渐形成。2014年启动养老并轨改革,统一了养老金计算公式。但制度合并,并不意味着几十年积累的差距能够瞬间消除。改革讲究稳中求进,针对改革前参加工作的人群设置了十年过渡期,以实现平稳过渡。即便当前计算规则已统一,过去遗留下来的缴费基数、缴费记录等差异,仍对不少退休人员的到手待遇产生影响。
此外,补充养老保障分配不均进一步拉大了差距。职业年金属于强制配套,普及度较高;而企业年金大多仅存在于大型企业,小微企业员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本难以享受。仅领取基础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再加一份年金相比,晚年收入自然拉开档次。另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现实难题是:许多中小企业经营压力较大,为压缩用工成本,常按当地社保最低标准申报缴费。即便员工实际工资更高,社保基数仍按低标准申报。普通劳动者为保住工作,往往无力改变企业的申报行为。几十年低基数缴费,导致个人账户积累较少,直接拉低了退休金水平。与长期足额缴纳社保的群体相比,长年累月差距逐渐扩大。
除此之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值得关注。农村长辈一生务农,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普遍不高,基础养老金水平有限,与职工退休金相比,落差明显。网络上流传着几个常见误区,大家务必认清:
第一,并轨不等于立刻抹平所有差距。改革主要在于统一今后的制度,避免新增更大差距,而几十年积累的存量差距,无法通过一次政策就全部解决。社保改革必须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只能逐步推进。
第二,民众的诉求并非将所有退休金一刀切拉平。大众真正期望的,是减少因身份带来的不合理鸿沟,向低收入退休群体倾斜,使付出与所得更加匹配。
第三,每年养老金上调并非所有人简单涨得一样多。当前执行的是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高龄倾斜相结合的方式,政策一直在向退休金偏低群体倾斜,逐步优化分配结构。
第四,历史形成的差距无法在短期内彻底消除。社保涉及上亿人的切身利益,同时必须守住基金可持续的底线,优化完善是一项持久战。事实上,相关改善举措一直在推进:每年养老金上调持续进行。继续向低收入群体倾斜;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政策已落地实施,有助于平衡各地区的社会保障负担。个人养老金制度得到大力推广,旨在使小微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者亦能拥有补充养老渠道。与此同时,各地正逐步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
社保改革需兼顾两个方面:一方面,社保基金必须保持稳健可持续的运行状态,方能长期保障全体参保人员的权益;另一方面,也应充分回应历代劳动者对制度公平性的合理诉求。
各类群体均为社会建设的重要贡献者,彼此之间无必要形成对立。在职人员亦可提早规划养老安排:建议尽量保持社保缴费不断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了解个人养老金等补充渠道,提前布局晚年生活保障。
未来,如何在确保制度长期稳定的前提下,持续缩小不合理的待遇差距,仍是一项亟需完善的民生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