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卖车,4S店销售人员没有如实告知我不具备国补申领的资格。”李先生说,自己因轻信销售人员的误导,买新车多掏了1.5万元。
李先生称自己就是冲着国补才下定决心换新车(资料图)
消费者:冲着国补换新车,与4S店销售人员反复确认申领资格
“实话说,我正是冲着国补才下定决心换新车。”近日,李先生打进华商报新闻热线一再强调自己的购车初衷。
据李先生说,今年5月中旬,他在三桥德业兴鸿别克4S店看中了一辆新车。“购车前,我反复向店里销售人员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国补申领资格。”李先生说,“在对方的要求下,我还提供了大绿本(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等资料,上述资料上明确标注了‘转让登记’日期为2025年4月25日,可销售人员审核后称没问题。”
在李先生提供的一张印有4S店标志的A4纸上,记者看到列举的3条补贴,其中第3条为“国补”,李先生称,“这是销售人员认可自己有国补申领资格的证据。”
图为李先生看车的三桥德业兴鸿别克4S店(网络图)
2026年5月18日,已提了新车并办好尾款分期支付后,李先生往朋友介绍的三桥一报废机构自行注销旧车。
“但报废机构的工作人员告知我说:国补申领有门槛,即‘旧车必须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而我的旧车2025年4月25日才完成过户登记,根本没资格领国补。我当场就懵了,立刻前往4S店讨说法。”
自5月18日至今,李先生多次和该4S店沟通,但双方各执一词,始终无法协商一致。
销售人员:只是列明理论上存在的三类补贴
8月11日上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和李先生一同前往该4S店。对李先生的说法,相关销售人员说:“当初收取李先生的车辆大本、行驶证,只是为了拍摄资料提交厂家,审核10000元的厂家补贴,并非核查‘国补’的资料。”
该销售人员还说,“顾客拿出的那张我手写的费用明细,只是列明理论上存在的三类补贴,不等于确认他全部满足申领条件。”
对销售人员的上述说法,李先生十分愤怒,他直言,“销售人员明知我不具备国补申领资格,却一路含糊其辞,最终造成现在的损失。早知道这样,我当时就该录下双方沟通国补的对话,也能多一份证据。”
门店负责人:消费者应自行了解相关政策细则
门店的相关负责人宋经理认为,引发上述争执的核心问题在于“4S店是否有义务、有多大责任为消费者的国补申领负责”。
“国补是国家对外公开的政策文件,所有细则网上都能查到,自主了解政策是消费者自身义务,顾客李先生冲着国补换车,却没有主动查阅相关申领规则,自身存在疏忽。”宋经理说,“其次,顾客拒绝门店代办报废,导致门店无法提前审核资质,放大了损失风险,不能所有责任都推给门店。”
记者搜索发现,2025年12月底,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的《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其中有上述内容的明确规定。
图为相关细则网页截图
但李先生不认可这一说法,“不管是在店里报废还是外面正规机构报废,最后都只需要一张报废注销证明即可申请补贴。在这件事儿上,车辆过户时间不达标是客观事实,就算当初交给门店代办报废,同样领不到补贴,拿报废渠道说事儿也站不住脚。”
对此,宋经理再次强调,“门店绝非刻意欺骗消费者,国补政策落地一年多来,才出现了这一起纠纷。”
消费者已起诉,4S店称将积极应诉
李先生现在的态度很坚决,“我已把所有证件都交给4S店,是门店工作人员审核疏忽、误导消费,我没有过错、不应承担任何损失。要么4S店全额赔偿我15000元的国补损失,要么为我办理退车手续,解除分期购车合同。”据了解,目前,李先生已向西咸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4S店全额补偿因无法领取国补带来的损失。
宋经理还提到,纠纷发生后,门店为促成和解、化解矛盾,曾主动提出解决方案,愿意承担一半国补损失,即7500元补偿金,但该方案被李先生拒绝。“目前,门店已聘请专业律师,积极筹备应诉,该我们承担的责任我们不推脱。”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付启梦 实习生 汪雨欣 编辑 赵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