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大爷,退休了闲不住,找个保安的活儿干,一个月两千多块。上班第一天摔了一跤,腿折了。老板两手一摊——你不是我们正式员工,工伤不赔。
这事儿搁以前,老大爷只能自认倒霉。但现在不一样了。
2026年7月1日,一个重磅新规正式落地——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开始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部门规章。到了8月,贵州、广西等多个省份密集发文,要求立即开展超龄用工自查自纠,重点查处欠薪、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违规加班等行为。
一句话:退休返聘从8月起全面严查了。好端端的,国家为啥要对退休返聘下这么重的手?
因为这事儿拖太久了,坑了太多人。
长期以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在工作的保洁、保安、家政、退休技术返聘人员,常面临工资无底线、受伤不算工伤、强制加班无补偿、岗位劳动保护缺失等难题。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林嘉指出,实践中超龄劳动者大多被简单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认定为劳务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保护。
啥意思?就是老板可以随意拖欠工资、强迫加班、工伤拒赔、随意辞退你。你想维权?立案难、定性难、胜诉难。
有数据显示,超龄劳动者群体覆盖范围极广,其中既有经验丰富的退休返聘技术骨干,也有大量从事保洁、家政、后勤等基础岗位的劳动者。少说也有上亿人。这群人干着最累的活,拿着最没保障的钱,出了事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这次新规直接打破了这种局面。新规明确——超龄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适用本规定。简单说:只要你在干活,法律就保护你。
那新规到底说了啥?其实就四件事,每件都打在要害上。
第一件事:必须签书面用工协议。
新规要求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订立书面用工协议,明确协议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事项。口头约定不算数,模糊条款不顶用。不签?劳动监察找上门,责令改正加处罚。
第二件事: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新规规定,超龄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老板想压价?门都没有。而且必须按月足额发放,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包吃包住不能折抵工资。
第三件事:一般不安排加班,加班必须给加班费。
新规要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实在要加班?必须遵守劳动法——工作日延时加班150%工资,休息日加班200%,法定节假日加班300%。
第四件事也是最狠的——必须交工伤保险。
新规最大突破就在这里: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以前老板最爱说“你不是我员工,工伤不关我事”,7月1日之后,这话再说不出口了。超龄劳动者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的,按规定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这事儿的影响,远不止多签几份合同那么简单。
对老板来说,以前那种“口头约定、工资随意、工伤不管”的日子到头了。贵州省已明确重点查处欠薪、违反最低工资、违规加班及违反安全生产等行为。广西要求各用工主体立即开展超龄用工自查自纠。不是吓唬人,是真查。
对超龄打工者来说,最大的福音是新规第十六条: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工作的,不改变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翻译成人话——退休后继续打工,养老金一分不少照样发。之前网上传的“退休再打工养老金停发”,纯属造谣。
还有一个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养老保险没缴满年限怎么办?新规也给出了答案——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单位也可为其缴纳。
说到底,这事儿释放的信号特别清楚。
第一个信号:超龄劳动者的权益不再是“法外之地”。过去法律空白期,老板怎么欺负人都没人管。现在规矩立下了,再想耍滑头就得掂量掂量。新规还把超龄劳动者因基本权益发生的争议纳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程序和劳动监察范围。维权有门了。
第二个信号:制度托举比道德劝说管用。退休返聘这事儿喊了多少年了,光靠老板自觉根本不现实。只有把规矩写进法律、把罚则落到实处,才能真正管住那些不把人当人的老板。
第三个信号:国家在认真对待每一个干活的人。不管你是退休的技术骨干,还是做保洁、保安的基层劳动者,“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优化就业、社保等方面年龄限制政策,拓展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工作岗位”。让每一个愿意干活的人都能有尊严地干活,这是制度该有的温度。
退休返聘走到今天,需要的不是道德劝说,是制度托举。
新规已经落地了。那些还在打马虎眼的老板,那些还想着“口头约定糊弄事”的企业,该醒醒了。8月之后,严查已经开始,再想蒙混过关,恐怕没那么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