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汇,24岁女租客家中漏水,48岁男房东带着物业登门查看后,见女租客丈夫不在家,起了歪心思,女租客吓坏了,当即跑出家门,联系丈夫报警。事后男房东仅愿意口头道歉。法院这样判!
事情发生当天,翟某发现出租屋内出现漏水情况。对于租客来说,房子漏水不是小事,尤其家里还有一个年仅3岁的女儿,墙面、家具和地板一旦长期受潮,后续处理起来十分麻烦。
翟某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房东孙某。
孙某48岁,平时与翟某一家有房屋租赁关系。发现漏水后,翟某便联系房东,说:“孙大哥,房子漏水了,您方便过来看一下吗?”
在翟某看来,这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一次报修。
没过多久,孙某带着物业人员来到出租屋查看漏水情况。
刚开始,一切看上去都很正常。
物业工作人员检查漏水位置,孙某也跟着查看房屋情况。翟某当时并没有想到,这一次上门,会给自己留下如此大的心理阴影。
当时翟某的丈夫并不在家,家里只有她和3岁的女儿。
物业人员在屋里查看了一番之后,随后离开了。
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翟某感觉到孙某的行为越来越不对劲。
按照翟某后来的陈述,孙某在物业人员离开之后,曾故意靠近她,让她感觉十分不舒服。面对一个比自己大24岁的男性房东,翟某当时已经开始产生警惕。
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会让她彻底害怕起来。
孙某进入卫生间后,过了一会儿走了出来。
翟某没有想到,孙某当时竟然没有穿好裤子,而是暴露身体走出卫生间,并朝着她所在的位置靠近。
当时翟某正在卧室里给3岁的女儿穿衣服。
一个年轻母亲,面对这样的突发情况,第一反应不是争吵,而是害怕。
她立即关上卧室房门,把自己和孩子隔开。
那一刻,翟某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赶紧离这个人远一点。
她不敢和孙某发生正面冲突,也不敢刺激对方,只能先把房门关上。
房间里还有年幼的女儿,翟某甚至担心自己一旦和对方发生争执,会让孩子受到惊吓。
可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过了一会儿,翟某小心翼翼地打开房门查看,没想到孙某竟然还没有离开,而且仍然有继续靠近她的举动。
这一下,翟某彻底慌了。
她顾不上其他,抱着孩子或者带着孩子迅速离开房间,跑出了家门。
直到走到外面,她才感觉自己稍微安全了一些。
随后,翟某赶紧联系丈夫,把刚刚发生的事情告诉对方。
丈夫得知情况后十分生气,立即报警。
警方介入调查后,孙某最终因为相关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事情到这里,本来应该告一段落。
可对于翟某来说,真正难熬的部分,却并没有随着孙某被拘留而结束。
她开始害怕独自待在家里。
原本应该是自己和孩子生活的出租屋,却因为这次经历变得让她产生了强烈的不安全感。
更让她难受的是,她原本只是正常联系房东处理房屋漏水问题,完全没有想到自己会遭遇这样的事情。
在翟某看来,自己作为租客,本来就应该有最基本的居住安全感。
房东上门查看房屋问题,本来也是正常的维修行为。
可孙某却利用这样的机会做出让她无法接受的举动,这让翟某觉得自己的正常生活和人格尊严都受到了影响。
因此,在行政处罚之后,翟某又将孙某告上了法庭。
这一次,她提出了明确要求。
翟某要求孙某通过书面方式向自己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因为这次事件产生的相关损失,包括医疗费、交通费、律师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5万元。
面对翟某提出的诉求,孙某并没有完全接受。
孙某方面表示,自己愿意道歉,但只愿意口头道歉,并不愿意按照翟某的要求进行书面赔礼道歉。
双方因此产生了争议。
翟某坚持认为,事情已经对自己的生活和心理造成影响,如果只是简单说一句“对不起”,不足以弥补自己受到的伤害。
而孙某则希望通过口头道歉解决问题。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最终由法院进行审理。
法院在综合案件事实、双方陈述以及相关证据后,对翟某提出的各项诉求依法进行审查。
最终,法院判决孙某在规定期限内向翟某进行书面道歉,同时赔偿翟某医疗费、交通费、律师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共计73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