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涉2024年底酒店摄像头偷拍案的500万粉丝博主“影子不会说谎”,在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出庭受审。
一同受审的还有李某行、吕某等20人。石家庄市裕华区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以成都小澄安全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小澄公司)实控人李某行、技术负责人吕某及网红博主“影子不会说谎”张某为首的团伙,通过非法安装“偷拍摄像头”、自导自演炒作偷拍现象“泛滥”、渲染制造恐慌情绪,最终达到吸粉引流、销售伪劣“防偷拍检测仪器”非法牟利的目的。
新京报记者获悉,此案庭审为期四天。
9月8日至11日,网红博主“影子不会说谎”张某等人在裕华区人民法院受审。 新京报记者 李英强 摄
“检测仪无效”牵出涉窃听窃照大案
“影子不会说谎”在网络上最引人关注的,是2024年9月的那场冲突。
他们团队用防偷拍检测仪在石家庄一民宿客房“检测”出偷拍摄像头,之后遭到民宿业主围堵冲突,现场视频经社交平台账号发布后,“酒店偷拍”“隐形摄像头”成为网络关注热词,“防偷拍检测仪”也成了电商热销品。
警方及时介入后,三名嫌疑人因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被抓捕归案,三名民宿业主因扰乱公共秩序也被治安处罚。
因这次冲突,“影子不会说谎”的网络关注度达到顶峰,但事情的反转也来得很快。
三个月后,公安部发布通报称,按照公安部指挥部署,河北、四川、内蒙古、河南等多地公安开展集中统一收网行动,打掉以李某行〔网络账号:“刘宇(网安践行者)”〕、吕某、张某(网络账号:“影子不会说谎”)为首,通过非法安装“偷拍摄像头”、自导自演炒作偷拍现象“泛滥”、渲染制造恐慌情绪,最终达到吸粉引流、销售伪劣“防偷拍检测仪器”非法牟利目的的违法犯罪团伙,破获多起涉窃听窃照等违法犯罪系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查获窃听窃照设备30余件,扣押伪劣“防偷拍检测仪器”4000余套。
“影子不会说谎”的账号拥有500多万粉丝,曾发布多条检测摄像头的相关视频。 “影子不会说谎”账号截图
“影子不会说谎”等人的落网,直接诱因还不是与民宿业主的冲突事件。
石家庄裕华区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该案线索来源于石家庄裕华区一居民通过社交账号“影子不会说谎”商品橱窗,下单购买了“小澄XC-one智能AI防偷拍检测仪”(下称“小澄XC-one”),使用中发现没有检测效果而报警。
李某行、张某等人围绕“酒店偷拍”炒作、引流销售防偷拍检测仪的利益链条,也因此浮出水面。
新京报记者梳理相关案卷材料发现,此案为首的是小澄公司实控人李某行、技术负责人吕某及网红博主“影子不会说谎”张某。
他们炒作酒店偷拍并销售防偷拍检测仪小澄XC-one的涉案链条主要有两个,一是2023年5月起,李某行与张某合作,通过非法渠道等获知被安装偷拍摄像头的酒店信息,然后自导自演拍摄并发布检测出摄像头的视频,通过张某的“影子不会说话”账号予以发布,达到炒作并引流销售的目的;二是2023年8月起,李某行与吕某安排人员到指定酒店偷装摄像头后,由李某行带队入住酒店房间,自导自演拍摄检测偷拍摄像头视频,通过李某行的“刘宇(网安践行者)”账号发布,以此炒作并引流销售。
2024年9月张某在石家庄检测到酒店摄像头后,配合警方开展扫楼行动。 “影子不会说谎”账号截图
百万粉丝网红博主入局炒作“酒店偷拍”
涉案的小橙公司成立于2023年,李某行为实际控制人,吕某作为技术负责人,协助李某行生产、销售检测仪小澄XC-one。
为了扩大产品知名度及销售市场,李某行、吕某等人看中了拥有百万粉丝“大网红”的影响力和引流能量,“影子不会说谎”也就此入局合作。
检察院审查查明,2023年5月,“影子不会说谎”张某经同案犯陈某乔牵线与李某行相识,双方就销售小澄XC-one产品达成合作意向。张某利用“影子不会说谎”网络高关注度,使用该产品检测酒店隐形摄像头为题材,拍摄、剪辑发布相关视频,通过视频置顶评论区、抖音橱窗区悬挂链接的方式销售该产品。李某行依照销售额的20%—50%向张某支付佣金。
张某组建了四人协助拍摄视频小团队。隐形摄像头安装地址的线索来源,主要由陈某乔通过外网平台购买、粉丝喂料,同案犯罗某使用非法手段等方式获取,而后依照画面、语音等细节,分析被安装摄像头的酒店及安装位置。
锁定安装摄像头的酒店后,李某行、张某分别带领拍摄人员前往酒店,通过人工查找的方式获取隐形摄像头MAC地址,并录入小澄后台数据“威胁库”。当前期工作都做完后,他们开始拍摄视频,自导自演使用小澄设备“成功检测到隐形摄像头”。团队对视频素材进行后期剪辑时,隐瞒人工查找和录入MAC的环节,虚构产品并不具有检测隐形摄像头的效果。
被剪辑的视频发布至“影子不会说谎”“刘宇(网络践行者)”及其关联社交平台账号,引发大众的关注及对隐私泄露的恐慌,进而推动小澄XC-one设备的销售。
2024年9月,他们在石家庄拍摄相关视频引发冲突后,“酒店偷拍”“防偷拍检测仪”更是成为网络热词,引发舆情关注。
策划“百日破针”行动“精准检测”引流
除了与网红博主张某合作,李某行和吕某于2023年8月也开始炒作相关话题,联手策划了所谓的“百日破针”行动。他们先安排人去酒店偷装摄像头,再带队去“精准检测”并拍视频发布。
起诉书显示,两人安排同案犯、隐形摄像头安装团队负责人牟某勇,组织人员先后到陕西、四川、甘肃、宁夏、青海、山东、江苏、湖北、湖南、云南、山西等地宾馆、酒店房间偷装摄像头,李某行随后带队按照具体地址入住,佯装用小橙公司所生产的检测仪检测出偷拍摄像头,拍摄视频并经过后期剪辑后发布。
李某行的网络账号“刘宇(网安践行者)”,“打击偷拍摄像头”是主要内容。 李某行账号截图
李某行的“刘宇(网安践行者)”账号最受关注的一条视频,拍摄于2023年11月28日。当天,李某行带领手下人员前往事先已安装好摄像头的陕西勉县一酒店,自导自演拍摄并发布了检测出偷拍摄像头的视频素材,引发网络关注。
媒体公开报道显示,2023年11月28日有网友入住陕西勉县涉事的酒店,检测发现房间电源插座暗藏隐形摄像头,网友和酒店双方均报警。工作人员受访时说,酒店对所有客房全面检查,发现只有该网友客房有摄像头。
舆情引起当地政府重视。勉县公安局经侦查,吕某、牟某勇等四人,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使用窃听窃照设备被刑拘,后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彼时,背后主谋李某行不但逃脱了追责,而且受访中还高调宣称,网络账号是专门记录酒店藏有针孔摄像头的,以前发现过全国多地酒店暗藏摄像头的事件,为曝光乱象专门制作了“百日破针”行动视频,希望能引起更多人警惕,做好防范措施。
起诉书显示,截至石家庄案发,经统计牟某勇手下两人共安装隐形摄像头36个,其中34个被公安机关在陕西省勉县一酒店、石家庄裕华区3号万达公寓一酒店等处实地查获,经鉴定为窃听、窃照专用设备。
李某行与张某等人的炒作引流,确实也给小澄XC-one带来了知名度和销量。
经审计,2023年1月至2024年11月,小澄公司销售小澄XC-one设备,不含税收入金额为450.98万余元。其中,“影子不会说谎”团队在三个平台的销售额合计77.16672万元,佣金合计29.31207万元。
“防偷拍检测仪”无实际检测功能
李某行、吕某、张某等人不遗余力炒作售卖的小澄XC-one究竟是个什么样的设备?
这款设备宣称用于检测空间内的隐形摄像头,具备AI智能侦测、大数据算法识别、对窃拍设备智能定位等功能,所谓的工作原理是在Wi-Fi环境下抓取网络设备MAC地址(设备唯一的物理标识),与后台数据库进行比对,当与“威胁库”已储存的MAC地址相吻合时,显示检测出“可疑设备”。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显示,经鉴定,小澄XC-one防偷拍监测仪通过抓取MAC地址,在数据库中对MAC地址进行查询的方法,无法分辨MAC地址所对应的是否为摄像头设备,也无法达到查找隐形摄像头的结果。不具备宣传的AI智能侦测、大数据算法识别、空气抓包分析、窃拍设备智能定位功能。
公安部发布的通报里也载明:经工信部电子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分别检测鉴定,该公司生产的“防偷拍检测仪器”电路板上芯片存储单元大小仅为2MB,该仪器不具备自主分析、定位、大数据计算、复杂AI模型部署等功能,不能有效检测发现Wi-Fi摄像头等,其实际性能与产品说明书、视频中所宣称性能严重不符。
李某行实控的成都小澄公司生产的智能防偷拍检测仪小澄XC-one。 新京报记者 李英强 摄
小澄XC-one并没有所宣传的检测偷拍摄像头的功能,但李某行、张某等人自导自演炒作偷拍的行为,却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2023年8月,李某行拍摄发布了在成都某酒店自导自演拍摄的相关视频,引发网民评论、转发量达数万次,给该酒店及周边旅店业带来严重负面效应,造成酒店营业额下滑。时隔一年后,李某行再次将视频发布到另一视频平台,对该酒店及周边旅店业产生二次重大负面影响。
另外,李某行自导自演在陕西勉县一酒店检测到摄像头的视频,经网络平台账号发布后,该虚假信息引发网民对隐私的恐慌,严重影响了当地旅游业发展,导致酒店入住率降低、营业额下滑。勉县政府为应对负面舆情,对县内54家规模性宾馆和酒店,开展了多频次检查工作,造成巨大人力、物力损失。
张某团队在石家庄裕华区民宿引发的冲突,更是在网络上引发重大舆情。
检察院审查认为,李某行及相关团队明知研发的产品不具有查找隐形摄像头性能,仍组织人员予以生产和销售,并通过炒作方式扩大影响及引流,分别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寻衅滋事及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等案由起诉。
案中案:替人查内鬼非法侵入电脑植入木马病毒
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在侦办李某行团伙案中,还发现李某行等人涉及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起诉书显示,2024年12月初内蒙古乌海市广纳集团自查下属公司员工贪腐问题,一名绰号“菲姐”(身份未查明)的人请求李某行通过技术手段协助调查,承诺给予100万元另加挽损金额15%的好处费。
李某行带领同案犯吕某、翁某凌、罗某到达乌海,四人商议通过向广纳集团员工电脑植入“木马程序”方式获得个人信息,帮助“菲姐”查找内鬼。罗某安排同案犯李某毅制作侵入电脑获取个人信息的“木马程序”。
罗某负责将“木马程序”安装到广纳集团两名员工笔记本电脑上,该电脑一经登录相关密钥及缓存记录就可被查看。同时,李某行安排翁某凌向境外购买广纳集团可疑员工的银行交易流水、户籍、出入境等信息。
在得到“菲姐”支付的首笔20万元现金后,李某行又两次带队前往乌海,非法获取广纳集团多名员工的个人信息及聊天信息,收取“菲姐”支付的30万元现金后继续获取员工个人信息。四人商议通过给员工手机安装木马程序的方式进一步暗查内鬼,但尚未实施即被公安机关抓捕。
起诉书显示,经远程勘验,截至2025年2月13日,该木马程序远程控制客户端83个、获取9人户籍信息,2辆私家车位置信息16条,9人名下银行卡号17个,6人名下银行卡交易流水513条,15台广纳集团办公电脑员工微信聊天记录数据量达1.1TB。经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被植入员工电脑的三个程序文件,整体为木马程序。
案发后,吕某、陈某乔、牟某勇等14人,对犯罪事实和证据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由此,李某行、张某团伙21人(另有1人因取保候审期间病重,将另行开庭审理)分别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寻衅滋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四宗罪名,于9月8日至11日,在石家庄裕华区法院公开受审。
新京报记者 李英强
编辑 甘浩
校对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