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西昌市2026年公办中小学转学工作,根据《四川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西昌市实际,现将西昌市2026年公办学校转学相关工作告知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

(一)班额要求

按照国家和省、州相关规定,小学、初中班额应控制在55人以内,不得出现55人以上大班额。

(二)转入条件

1.户籍已迁入我市的本市户籍学生;

2.原户籍在我市,外出就读现需回昌就读的;

3.在西昌市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且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相关要求的;

4.原就读于我市民办学校,现户籍已迁入我市,需转入公办学校的;

5.西昌市户籍就读于农村学校,在城区已购合法有效房产并交房,需转入城区公办学校的;

6.按照2025年12月9日西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昌市自然资源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西昌市进一步优化住房政策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自措施发布之日起,凡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完成购房款结算后,完成房屋网签备案的新建住宅购房者,2026年有义务教育阶段转学需求的,由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全市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7.严格执行“小学学校六年一学位、初中学校三年一学位、九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学位”政策,即监护人名下的一套合法有效房产只享有小学六年一个学位、初中三年一个学位、九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个学位(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用于转学的房产须满足学位政策,未被其他家庭使用学位。

(三)不得转学情形

1.各学段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不办理转学;

2.市内城区公办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3.学籍处于休学状态的不办理转学;

4.严格执行“籍随人走”规定,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借读;

5.学位预警为“红色预警”学校不接收转学生。

6.监护人名下的合法房产学位已被使用不办理转学。

二、高中阶段

(一)班额要求

按照国家和省、州相关规定,高中班额应控制在55人以内,不得出现55人以上大班额。

(二)转入条件

1.西昌市户籍;

2.达到转入学校当年最低录取控制线。

(三)不得转学情形

1.班额已达到国家、省定标准的学校,不得接收转学生;

2.非省、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转入省、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3.高一年级的第一学期和高三年级学生不办理转学;

4.市域内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

5.学生处于休学期间的不办理转学;

6.中考成绩未达到转入学校当年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不办理转学。

三、办理流程

(一)义务教育阶段

1.登记审核:户籍与房产在同一片区的,由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负责登记审核;户籍与房产不在同一片区的,由房产所在片区学校负责登记审核。

2.登记时间:春季学期为2026年2月26日至27日;秋季学期为2026年8月27日至28日。

3.学位统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经审核登记后报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可接收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或无法满足全部转学需求的,由教育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学位。不愿接受统筹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转学资格。

4.随迁子女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需向市教育和体育局310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根据全市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二)高中阶段

1.登记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由拟转入学校进行登记审核。

2.登记时间:春季学期为2026年2月26日至27日;秋季学期为2026年8月27日至28日。

3.学位安排:经高中学校审核登记后报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可接收转入。

四、转学材料

(一)义务教育阶段

1.本市户籍学生

(1)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材料。已交房及取得产权证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交房还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居住证明:①非西昌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提供西昌市公安局办理的《四川省居住证》,持有时间至少连续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②本市农村地区的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户口簿。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①申请人购买合法房产已交房并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②申请人购买合法房产已交房还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③申请人租住普通房屋的,提供租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租房合同、租房备案时间截止报名当月至少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④申请人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的,提供《西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租赁合同截止报名当月须至少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

(3)合法稳定就业证明:①申请人在西昌市域内务工的,须提供申请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截止报名当月至少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②申请人在西昌市域内经商的,须提供申请人作为经营者或法人代表的本市营业执照、纳税或免税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登记时间截止报名当月须至少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同时须具备实际经营场所和实际经营行为,实际经营行为以学校现场核查为准。

(4)缴纳社保证明:①申请人在昌务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须提供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不作为入学依据);②申请人在昌经商办理营业执照的,须提供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或与营业执照一致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凭证。截止报名当月,缴纳养老保险时间须至少满6个月且报名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3.2025年12月9日以后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完成购房款结算后,完成房屋网签备案的新建住宅购房者提供:户口簿、房屋网签备案表。

(二)高中阶段

1.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初中毕业当年中考成绩证明。

以上材料学校审核时查看原件收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一)学校登记审核转学材料不代表最终接收,学校将根据学位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二)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登记,现场审核时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三)转学材料审核完成后,工作人员将在材料提交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手续;需统筹安排学位的,不接受统筹安排视为自动放弃转学资格;未按时到校办理转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转学资格。

(四)请各位家长及时关注西昌市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学位预警公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预警信息,合理规划孩子入学安排。

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2月30日

来源: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