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星术是否能符合以下几个标准:尊重观测与实验,尊重逻辑推理,允许纠错并有纠错能力?
撰文 | 卢昌海
最近在一本名为 The Scientific Enterprise in Antiquity and the Middle Ages 的科学史论文集里读到两篇有关占星术的文章, 分别为 Lynn Thorndike 的 “The True Place of Astrology in the History of Science” 和 Helen Lemay 的 “The Stars and Human Sexuality: Some Medieval Science Views”。 这两篇文章都曾在著名科学史刊物 Isis 上发表过,两位作者之前者曾担任过美国历史学会 (American Historical Association) 及科学史学会 (History of Science Society) 的会长,后者曾任教于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at Stony Brook) 的历史系。
这两篇文章最引起我注意之处,是第一篇文章的作者 Thorndike 开宗明义地宣称:在牛顿提出万有引力定律之前的漫长岁月里,占星术是一种被普遍接受了的“万有自然定律” (universal natural law)。 Thorndike 并且认为,占星术主张万物都受自然定律支配,从而是信奉自然定律的。他继而批评说,现代科学史对占星术这一包罗万象的假设 (sweeping, all-inclusive hypothesis) 所具有的基础而普适的重要性 (fundamental and universal importance) 采取了一种奇怪的视而不见态度。
像 Thorndike 这种试图在科学范畴内抬高占星术地位的作者,在科学史和科学哲学界都算不上稀有——譬如远比他著名的,打着“科学”旗号却散发着浓郁反科学气息的奥地利“科学哲学家” Paul Feyerabend 亦撰写过力捧占星术的文字,称得上是他的“同道”。不过像 Thorndike 这样将占星术抬高到跟牛顿万有引力定律相提并论,视之为后者之前漫长岁月里的主流科学假设的主张,则即便在这伙“同道”之中,也算比较雷人的。
Thorndike 的主张要想有哪怕一丁点儿的份量,首先得让占星术翻进科学的院墙,能被视为一种早期科学。那么,占星术是一种早期科学吗?在这篇文章里我们就来简单聊聊。
对我文字有较深了解的读者也许知道,我的科学哲学类文字无论在时间上还是逻辑框架上,都大体是以两篇早期小作——“什么是科学”和“科学的方法”(编注:可按文末提示跳转作者主页检索此二文)为源头的,本文也不例外。
让我首先罗列在“科学的方法”中列出的“追求科学目的的正确方法所须满足的基本特征”:
追求科学目的的正确方法所须满足的基本特征之一:允许纠错,并且具有纠错能力。
追求科学目的的正确方法所须满足的基本特征之二:尊重观测与实验,尊重逻辑推理。
上述特征虽称得上显而易见,我在“科学的方法”中仍以“科学寻求的是对自然现象逻辑上最简单的描述”这一科学的目的及“我们并无任何已被确认的、能理解全部自然现象的科学理论”这一有关科学的基本事实为前提,作出过分析和推理,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参阅。我并且表示过,“虽然科学哲学的推理大都是模糊的,有时甚至是似是而非的,但上述推理在我看来是例外,只要认同前面所列的科学的目的及基本事实,上述特征就是必然推论,在这点上并无多少模糊性。”
基于这种认知,任何理论、假设、乃至思维或行为方式,要想翻进科学的院墙,能被视为科学,必须在运用时满足上述特征。以之衡量占星术,则可以很容易看出它与科学的互不相容。
为此首先可以指出的是,占星术对“星”的了解仅限于其在天球上的表观运动,外加承袭自中世纪乃至更远古时期的“天贵地贱”观念——在那种观念里,天上的星星是永恒完美的,运动方式亦极度规律 (甚至被认为可以用匀速圆周运动的简单叠加来描述),地上的万物则不仅腐朽卑微,而且充满混沌。将极度规律的天上的星星与充满混沌的地上的万物,用占星术所定的浅陋法则强行关联起来,让我想起王小波对中国古代“天圆地方”观念的一句酷评:“随便哪个木匠都能指出来:一个圆,一个方,斗在一起不合榫。”
我们不妨举一个例子,来具体看看天上的星星与地上的万物是如何“斗在一起不合榫”的——这例子恰好来自前面提到的第二篇文章。
在那篇文章里,作为对占星术包罗万象的一种呈示,作者 Lemay 介绍了占星术的一个今天看来很冷门的“应用”:对人类性生活方面的争端进行裁定——比如裁定一个女子是否是处女。这种裁定流行于中世纪,手段则跟占星术的其他“应用”并无实质区别——都是依据占星术所定的浅陋法则,将天上的星星,具体到这个例子是月亮或金星等的位置,跟地上的万物,具体到这个例子是人类性生活的方方面面,强行关联起来。利用这种关联,占星术士们可以对诸如一个女子是否是处女作出裁定。这种裁定是如此荒谬,哪怕我们对月亮或金星等的位置跟一个女子是否是处女之间存在关联的可能性持最开放的态度,也有一个极明显的逻辑推理可以反驳它,那就是:一个女子一旦不是处女,就从此不会再变回处女——换言之是不可逆的;而月亮或金星等的位置乃至相对位置,在占星术所依据的粗糙精度上,是会循环往复的——换言之是可逆的 (这些都是在中世纪就已知晓的)。一种可逆的现象跟一种不可逆的现象,就像“一个圆,一个方”,甚至不用涉及“天贵地贱”观念,就毫无疑问是“斗在一起不合榫”的,这哪怕在中世纪也绝算不上深奥推理。占星术漠视这样的逻辑错误,直接违反了追求科学目的的正确方法所须满足的“尊重逻辑推理”这一基本特征,同时也显示它缺乏哪怕早期科学所应有的严谨。
其次值得指出的是,上述例子所显示的“斗在一起不合榫”并不是占星术士们脑子不好使而犯下诚实错误——因为有极明显的迹象显示,占星术士们是知道自己那套玩意儿经不起核验的。那迹象就是:占星术拒绝核验——据 Lemay 介绍,占星术一旦对一个女子是否是处女作出裁定,就不允许再说三道四。不仅如此,占星术士们还诉诸宗教这一当时最不容置疑的权威来提升地位,宣称占星术是“天父” (holy father) 使用过的手段,从而不仅为自己染指各种事务拉来了强大后台,还大大巩固了自己的“说一不二”。这种拒绝核验和诉诸权威无论对宗教、世俗权力,还是伪科学或单纯的撒谎,都素来是遮掩错误的最常用手段,在历史上屡见不鲜。采用这种手段则是极明显的迹象,显示占星术士们知道自己那套玩意儿经不起核验。这种拒绝核验和诉诸权威,同时也实质性地违反了追求科学目的的正确方法所须满足的其他基本特征,即“允许纠错,并且具有纠错能力”和“尊重观测与实验”,从而与科学是互不相容的。
有鉴于此,对占星术是否是一种早期科学,可作出如下回答:
占星术作为一种在天上的星星与地上的万物之间建立关联的企图,从单纯的目的层面讲,跟早期科学有一定的相似性 (这也是一切混淆之源泉)。但在实际做法上,这种相似性几乎立刻就被分道扬镳所取代,成了“挂着羊头卖狗肉”——因为占星术的实际做法违反了追求科学目的的正确方法所须满足的所有基本特征。这其中,对“尊重观测与实验,尊重逻辑推理”及“具有纠错能力”的违反显示它不是科学——连早期科学也不是 (更谈不上是如 Thorndike 所宣称在牛顿万有引力定律之前被普遍接受了的“万有自然定律”),对“允许纠错” 的违反则使它不仅不是科学,而且本质上成了一种“反科学” (因为不允许纠错使它无可避免地走上了跟科学相对立的道路)。
本文经授权转载自卢昌海个人主页www.changha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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