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土地被罚35万元;赚取学生电费差价、结余留存学生教材费,被合并罚没45万余元,赣西科技职业学院半年内被罚没款项超过80万元,另有其管理的司法警官学校被曝“校园霸陵”,与其“权威校名”形成强烈反差。由此,暴露出民办学校“潜规则”与乱象并非“一日之寒”。
地处江西新余市的赣西科技职业学院之问题并非孤例。近年来,当地民办类学校屡次曝出问题,有的甚至成为教育界舆情热点。在“办教育”与“办企业”的双重身份下,如何突破“利益关”?在快速扩张与“合法合规”之间,如何寻求平衡?这些仍是民办学校亟待破解的难题。

作弊停招 违法用地 消防违法

新余市民办本科层次高校——江西工程学院,就曾出现过“升学舞弊”事件。2021年6月5日晚,网上出现江西省2021年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疑似“泄题”,及江西工程学院考点考试期间厕所门板上有答案等情况。江西省教育厅官方通报,经查,江西省2021年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考试期间,南昌理工学院和江西工程学院考点存在严重作弊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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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查实的江西工程学院考点151名违规考生,被作出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的处理,同时将考生违纪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学校,由所在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本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同时,江西省教育厅决定,取消江西工程学院考点学校下一年度专升本考试考点资格,取消江西工程学院当年及下一年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资格;停止江西工程学院下一年度专升本考试招生资格。2022年,涉案人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事处罚。
来自工商资料信息显示,新余市自然资源局也曾对江西工程学院作出过行政处罚。江西工程学院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河下镇河下村委河下村小组占用2.3亩土地(均为城镇用地)硬化路面,被责令改正违法用地行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至河下村委;对非法占用的2.3亩土地的行为,非耕地(2.3亩)10元/m'处以罚款15334元。
与江西工程学院系同一法人的新余新兴产业工程学校,被当地消防部门2次处罚。处罚之一是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被罚款人民币1.4万元;之二是擅自停用喷淋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被罚款2.1万元。

教师克扣实习报酬被查
2023年11月,知名打假人王海在网上发帖称,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克扣学生实习报酬,部分校领导从中牟取了巨额收入。帖文显示,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的张老师和前妻颜某某都是学校职工,两人离婚后,张老师于2023年2月无意间发现颜某某有600万元的巨额存款。张老师同时还发现了一个涉及金额数千万元的账本,账本中记录了人力资源机构转账给学校多名领导的明细和分配比例,其中打到颜某某名下的金额就有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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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联合调查组通报,新余市委市政府对网民爆料“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颜某某等人克扣学生实习报酬”一事高度重视,11月11日成立了市联合调查组。经新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初步调查,发现颜某某等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现已立案侦查并对颜某某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亦存在消防违法被处罚问题。之一是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被罚款人民币0.7万元;之二是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被罚款2.4万元。
利益驱动下的“越界”与“错位”
一位教育管理领域的学者认为,民办教育内部往往存在财务暗箱与成本转嫁,如赣西科技职业学院“赚取电费差价”、“截留教材费”,这反映出部分民办学校将学生视为牟利对象,通过隐形收费、克扣费用等方式不当得利,财务制度极不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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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问题的呈现,则是资产边界模糊,“非法占用土地”是典型表现。举办者常将个人或企业资产与学校资产混同,把学校作为企业的“提款机”,或“地产开发”的跳板。甚至为压缩成本,可能在师资、安全、伙食等方面投入不足,埋下管理和安全隐患,损害教育质量与学生权益。
大部分民办学校最大的问题是家族式管理与‘一言堂’,许多民办学校是家族企业,缺乏现代大学治理结构。”另一位曾在民办高校任职的教育界人士深有感触地说,“书记校长往往没有实权,决策权集中在举办者手中,导致决策缺乏监督,易滋生‘校园霸凌被掩盖’等管理黑洞。”
另外,这类学校合规意识淡薄,易将“办学”等同于“办企业”,对法律法规缺乏敬畏,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违法成本低,甚至视罚款为经营成本。在急于扩张规模时,管理能力跟不上,导致对学生管理、教师管理、教学管理失控。
如何“破局”?
多位教育界权威人士认为,教育部门应与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审计、税务等部门形成联动,对民办学校进行定期“全面体检”,从土地使用到收费合规,全方位监管,杜绝“头痛医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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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应强制要求民办学校执行严格的财务审计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支概况,特别是涉及学生的代收费(如教材费、水电费)必须透明,切断不当得利的链条。对非法占用土地、乱收费等行为,不仅要罚款,更应与办学资格、招生计划挂钩,提高违法成本,让“罚没80万”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还应在内部治理上装“平衡器”。强制推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董事长(举办者)与校长的权责边界,确保校长拥有充分的办学自主权,避免家族成员过度干预教学管理。发挥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障教职工和学生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让师生有渠道反映问题,并得到有效回应。还需严格界定学校资产与举办者个人资产,防止学校资产被挪用或用于抵押贷款,确保学校的公益属性不被资本侵蚀。
“转变发展观念,回归教育初心。”一位权威教育界人士深有感触地说,地方和教育部门应通过培训、座谈等方式,引导民办学校举办者从“企业家”向“教育家”转变,认识到教育的本质是育人而非单纯逐利。对于选择非营利性的学校,应给予更多的政策扶持和财政补贴,让其安心办学;对于营利性学校,则严格监管其办学行为和利润分配,确保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发展。同时,建立健康有序的退出机制,淘汰那些管理混乱、唯利是图的办学主体。(玉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