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相信很多人都应该看到这个新闻了:
2026年3月21日,宁夏银川12岁学生小泽,因拒绝借电动三轮车,先后在小区、公园遭9名中小学生围殴、辱骂、拍视频,并被胁迫回家翻找财物,致其头部、胸部等多处损伤。
警方调查后,9人构成寻衅滋事,但因8人未满14岁不予处罚,1名15岁者行政拘留但不执行。
有意思的是,事发后将近一个月,只有一名施暴学生及其家长上门道歉。
是的,你没有看错,小泽被群殴被侮辱,都不敢回学校上学,除了一家人道歉,就没有人再付出过更严重的代价了。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一开始小泽的妈妈去西夏区教育局求助,你猜教育局怎么回答的?
他们说,小泽被殴打一事发生在校外,“与他们(学校和教育局)无关”。
我不明白,难道因为是未成年人,就可以为所欲为,不需要承担后果和责任吗?如果连道歉都不需要,那要警察干什么呢?我更不明白,如果涉及未成年学生的暴力事件和学校、教育局无关,那又和谁有关呢?
我在想,是不是正是我们社会上存在这样的惯常操作,才让一些恶魔未成年人有恃无恐?
02
你看看这起事件中,这些打人者的表现,根本就不像是涉世未深的小孩,而明明就是老谋深算的惯犯。
有几个细节,让我看到就感觉到不寒而栗。
一是,他们不仅是殴打了小泽,还大笑着把打人的过程拍成了视频。为了达到最大化侮辱的效果,其中一个人还要求小泽看镜头并向他头部吐痰。
这就说明,他们不仅仅要在真实世界里,在肉体上给小泽造成物理伤害;还要借助网络,在更大范围给小泽造成精神伤害。
新闻里说,小泽的家长在当地微信群发现了相关视频。这也说明,这种大范围的伤害确实成为了现实。
这里面藏着深深的恶意,你很难想象,小孩子之间到底能有什么深仇大恨。成年人的仇恨与报复,往往带着理性的考量和算计,它会考虑成本和代价。
但未成年的恨可能毫无来由,这种想把一个人逼死的恶意,可能仅仅只来自于任性和意气之争,想想就觉得可怕。
第二,新闻说,打人时施暴者互相提醒躲避监控,不要打胳膊和腿,容易被发现。
很多成年人,一旦头脑发热,打起架来,就什么都顾不上了。管他有没有旁观者,管他有没有监控,在那个谁都拦不住的当下,把胸中的邪火发出来,才是一切。
因此,当看到这群小恶魔在打人时,还能互相提醒躲避监控,避免打胳膊和腿时,我真的震惊了。那操作可是比很多成年人都熟练,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我唯一能够想到的就是,他们并不仅仅在泄愤,更是享受虐待和玩弄弱者的快感。给小泽造成绝对的物理伤害不是目的,在施暴的过程中,享受肆意凌虐弱者的快感,才是终极目的。
他们不仅要施暴,还要全身而退,这样,那种玩弄的快感才能达到最大化。这是怎样扭曲的心态,想想就让人觉得可怕。
03
总之,这群小恶魔恶意满满且心机深沉的霸凌,早已不是我们常见的那种未成年之间普通的打架和矛盾,而是一种类似于河北三个小chu生那样的新型违法犯罪。
他们出生并成长于移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时代,熟悉媒体,了解媒体,所以他们的恶并不仅仅局限于线下,还会蔓延至网络世界,造成更大范围的伤害。
而且,他们的信息获取渠道无处不在,他们早就知道如何规避风险,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他们的保护作用,所以他们动起手来,比成年人更有恃无恐。
2025年,深圳。14岁的钟某某杀死同班同学之前,还搜索过“14周岁杀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他甚至还尝试购买无色无味的毒药。
我说这些,并不是想要喊打喊杀。而是想说,如今的未成年小恶魔,早就展现出一种“早熟的残忍”,他们懂媒体,懂法律,知道他们身上有一层保护膜,他们看新闻,在网上搜索,都能够看到之前的案例是怎么判的,都能得知之前的“同行”要付出什么代价。
所以,看到宁夏这起事件中,小恶魔的“成熟冷静”和“深思熟虑”,再看看当地有关部门的“无所作为”和“事不关己”,我感到一种深深的悲哀。
法律虽然已经把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从14岁下调到12周岁,但那也只是个别性和有条件的。法律不能只强调未成年人是不是会承担刑事责任,还要多多去强调会付出多大的代价。
要让那些小恶魔知道,霸凌他人,杀害弱者,可能是不会死,但却会坐牢,整个人生都毁掉,还要承担起沉重的经济责任,最后闹得自己和整个家庭都不得安宁。
只有这样,才能够给小恶魔以震慑,才能让他们在搜索时,不至于欢欣雀跃,有恃无恐。
我看最新新闻说,昨天,西夏分局刑侦大队已经调取监控和施暴者拍的视频,询问9名涉事中小学生。西夏区教育局也开始对接西夏区相关部门协助调查。
这是一个好的开始,年少不是免罪金牌,恶行必须付出代价,且必须以看得见的形式让后来者知道要付出代价。
如今每一个案件的处理结果,都可能成为未来潜在施暴者参考的依据。
慎之,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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