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河南一女子在法庭上被一帮警察当庭拖走,就连法官都没能拦住,事后她更是被丢进精神病院,经历了长达半年的非人折磨,面对公安局、街道办、医院的联合欺压,这名没有文化的农妇究竟该如何给自己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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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名叫吴春霞,家住河南周口市蔬菜乡,原本是个胆小怕事的老实人,一心只想过安稳的日子,但2003年的一天彻底让她的人生发生了转变。

这天,丈夫回家以后,毫无征兆地就对她拳打脚踢,还跟吴春霞提出了离婚,吴春霞察觉丈夫的行为反常便一路跟踪丈夫,结果远远就看见一棵树下有个陌生女人投入了丈夫的怀抱。

这一刻,吴春霞终于明白了一切,她只剩最后一个要求,就是想把儿子留在身边抚养,但丈夫却连儿子的面都不让她见,无奈之下吴春霞想到了去找妇联求助。

然而,现实并非预想的那样美好,她从乡妇联、市妇联一直找到了全国妇联,事情却始终没能得到解决。

2007年,走投无路的吴春霞只身进京寻求帮助,可是就在信访局的门口,她却意外看见了自己辖区的民警张晓东。

张晓东是蔬菜乡派出所的指导员,跟吴春霞的丈夫关系不错,张晓东的大伯还曾在吴春霞的离婚官司上帮着丈夫做伪证,吴春霞上门讨要说法,却被张晓东的大伯打了一顿,因此结下了恩怨。

张晓东出现在这里,让吴春霞隐隐感到了一丝不安,怀疑对方要对自己不利,吴春霞下猜得没错,张晓东就是冲她来的,随后她便被警察架走,来到北京陶然亭附近的一家小宾馆,将她看管了起来。

几天后,她在一位老访民的帮助下逃出了宾馆,吴春霞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然而此刻她并未意识到,这次上访带来的危机才刚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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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的7月16日,正当她跟丈夫在法庭处理离婚官司的时候,突然有一群大汉撞开大门冲进了法庭,叫嚣着让吴春霞站出来,对方没有表明身份,也没有说出来意,就这么明目张胆地在法庭上抢人,把吴春霞塞进了一辆没有牌照的汽车,开着车子扬长而去。

听上去简直匪夷所思,这让当庭法官都心有余悸,法官立刻拨打电话报警,但几分钟后公安局传来回复,声称人就是他们抓的。

吴春霞根本不清楚自己犯了什么罪,就稀里糊涂地被带到了派出所,民警详细审问了她的上访过程,反映过哪些事情?见过哪些领导?全部都要一五一十的交代。

做完笔录之后,民警并未把人放了,而是将吴春霞继续拘留10天,并且不许吴春霞询问原因。

一向胆小怕事的吴春霞不敢反抗,对未知的一切感到恐惧,她只能一遍遍告诉自己没犯法,以此来缓解心里的害怕。

好不容易熬过了10天,吴春霞终于获得了自由,原本她准备继续上访,可就在2008年7月26日夜里12点,也就是她刚放出来的那个晚上,吴春霞看到嫂子跟着警车一起等在了派出所门口,旁边还有街道办事处的人。

吴春霞原以为嫂子是来接她回家的,可她只猜对了一半,她怎么都没想到,这次她被接到的地方竟然是河南省精神病院

没有任何检查和诊断,健健康康的吴春霞就被当成精神病人在里面被直接安排吃药,不吃都不行。

吴春霞还是第一次接触这种医学手段,看病不靠仪器,要靠派出所的指导建议,诊断书上的病情更是让人哭笑不得,上面竟然写着“告状三年”,医生给出的遗嘱是狂躁精神病一级护理。

就这样,吴春霞在精神病院整整被关了132天,成了监狱里最特殊的精神病,医院不许任何人探视,还对她进行了24小时监控,她一天三顿吃着不知道治什么的药物,如果拒绝服药医生就会强行把管子插进她的鼻腔,生生往里面灌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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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吴春霞还经历了一系列生不如死的治疗,每次扎完电针之后,吴春霞都会感到身体不舒服,胸前会流出不明液体,显然健康出了问题。

吴春霞真的怕了,她怕再这么治疗下去,自己真的会变成一个精神病,长期非人的折磨让吴春霞选择了自杀,幸亏她在割腕时被护士发现,这才捡回了一条命。

经过这一次,精神病院和警方害怕事情闹大,于是总算将吴春霞放了出来,但因为之前的胡乱用药和治疗,健康的吴春霞身体大不如前,不但患上了高血脂和高血压,体重也足足长了50斤。

她想不通自己的嫂子为何会跟警察一起,把她定义为精神病人,直到后来她才从嫂子口中得知,一切都是针对她设的局。

原来,因为她屡次上访带来了维稳压力,当地劳教委员会决定对她进行一年的劳动教养。

得知这个消息后,吴春霞的家人忧心忡忡,这时张晓东“好心”地帮他们想了一个办法,只要吴春霞的嫂子证明吴春霞有精神病,就可以避免劳教。

不得不说,这个办法简直一举两得,只要她是精神病,上访内容就不可信,而公安局把精神病送进医院,也就不用担心被事后追责。

救人心切的嫂子照做了,结果却落入了张晓东的圈套,稀里糊涂地成了迫害吴春霞的帮凶。

得知一切的吴春霞满腔不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命运反复的随意摆布,终于让这个胆小怕事的农妇蜕变成了当代的秋菊,这一次她要亲自讨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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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百姓要告公安局,这听上去无疑是天方夜谭,起初吴春霞也动摇过,但当地一起轰动全国的大案又让她坚定了信心,而这起案件就是2004年震惊全国的六名警察杀人案。

让我们简单了解一下案情,受害人名叫李胜利,是周口一名无权无势的下岗职工,2004年6月11日,李胜利与一吕姓女子因琐事发生口角,该女子先是一个电话打给了在法院工作的哥哥,紧接着李胜利就被警察带回了七一路派出所拘押,谁知就在9月20日这天,李胜利竟突然摔死在了派出所。

派出所声称李胜利是跳楼自杀,但李胜利的尸体上遍布伤痕,一只眼睛也早已淤青,家属认为李胜利死的蹊跷,就来到周口市市委门口申冤,可他们没有等来领导,却等来了十几名防暴警察,警察将李胜利的家人拖上警车带走,后因媒体曝光才将人释放。

被放之后,李家人便开始四处上诉,但奇怪的是,每次行动都走漏了风声,总会被人干预。

周口一位正义的老领导悄悄告诉他们,他们的电话已经被公安监听,就在李家人走投无路的时候,堪比影视剧的传奇一幕出现了。

2004年底,李家人来到北京上访,在国家信访局的门口,遇上了一位正在跑步的中年男子,李家人看到对方气宇不凡感觉像是大人物,于是直接跪在男子面前喊冤。

男子详细了解了情况之后,跟他们约定明晚还在这里见面,第二天晚上李家人果然又见到了该名男子,他身边还带了一位秘书。

男子打了个电话,李家人隐约听到他对电话那头的人说:“你过来一下,我揽了个闲事。”

随后,男子的秘书告诉李家:“你们找对人了。”

2005年2月,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对李胜利一案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当地严查。

2007年5月11日,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李胜利并非自杀,而是被6名司法人员打伤后从楼上扔下,并对几名主犯分别做出了死刑、死缓和无期等判决。

就是这起案件,让吴春霞看到了民告官的可能性,于是她开始自学法律,要跟不法分子斗到底,而吴春霞也硬生生地把自己从一个没有文化的村妇,逼成了连法官都害怕的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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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吴春霞将自己的材料提交到了周口市纪检委,打赢了第一战。

一个月后,周口市劳教委员会撤销了对吴春霞的劳教决定,周口市公安局也给了吴春霞3万元困难补助金,但有一个前提,要求吴春霞写下一份不再上访的保证书。

吴春霞对这样的结果并不满意,困难补助不是赔偿,这就意味着公安局没有认错,何况还要用不再上访来交换,就显得更加无理,于是吴春霞决定继续告。

2012年6月15日,吴春霞第二战胜利,告赢了小乔办事处和河南精神病院,经周口中院裁定,由两家涉事单位共同赔偿吴春霞145336元,吴春霞终于脱掉了精神病的帽子,这也成为了河南精神病院建院以来第一起错治败诉的案件。

2013年5月6日,吴春霞第三战再次获胜,告赢了周口市第六公安分局,法院裁定将吴春霞送往精神病院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公安局不服判决,向省高院提起了上诉,认为吴春霞一案已经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期限,但公安局忘了一件事,此刻的吴春霞早已不是过去那个任人揉捏的村妇。

吴春霞当庭提出质疑,公安局抓她时没有任何批捕文书,时效从何而来?更何况她从精神病院出来就提起了诉讼,是法院一直没给结果,要说浪费时间,也是法院浪费的时间。

最终,省高院驳回了公安局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至此吴春霞大获全胜,凭借一身孤勇给自己讨回了公道。

她的经历对社会具有积极的意义,如果每个人都能知法、懂法,就没人敢对我们轻易践踏,当普通人拿起法律的武器时,那些耀武扬威的不法分子也会感到恐惧。

那么,对此大家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里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