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两天,关于南京博物院馆藏明代仇英《江南春》为何现身拍卖市场一事,闹得沸沸扬扬,有人发文讲到1980年代的院长姚迁的往事。有读者问我,知道不知道这个案件。很巧,我关注这个案件有好多年了。
二、最早知道南京博物院院长姚迁的“剽窃案”事,是1984年,我大学二年级暑假。那一年8月26日、27日,《光明日报》连续发表《南博院长姚迁以权谋私侵占科研人员学术成果》、《姚迁在执行知识分子政策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等三篇报道,并配发评论员文章《知识分子的智力成果不容侵占》,点名批评南京博物院院长姚迁以权谋名,侵吞他人学术成果。闹的沸沸杨的。开学后,我听说,姚迁自杀了。
二、1994年,我到当年担任《光明日报》总编辑的杜 导 正老手下工作,他是当年姚迁事件报道的当事人。闲谈时,我问过老人家关于这件事的情况。他说,这是我主持光明日报期间发生的事情,姚迁自杀后,我感到很痛心,“那么一个有才华的人竟然自杀了!”杜老唏嘘不已,悔恨之情溢于言表。
(姚迁)
我问:“即使‘剽窃案’成立,姚迁也不至于自杀啊!,是不是还有其他内幕呢?”杜老说,具体的情况我不太能说清楚,你可以查一下。他说,中纪委后来派人调查,证明是一桩冤案!这是我的一大失误!杜老晚年致力于对历史的反思,对自己的失误更是苛责。我赞赏杜老这种反思精神,但总觉得,这件事背后有故事。此后,我一致关注姚迁案。
三、2012年7月初,我帮助编辑《朱厚泽文集》,其中有一篇1986年4月4日朱厚泽在《光明日报》全国记者会议上的讲话,涉及到了姚迁:
刚才杜 导 正同志谈到你们报纸近年出的两件事,一件是孙永根,一件是姚迁,再加上去年办公司,赔了本。对这些事,当然要吸取教训,切实改正。但是不是因为发生了这么几件事,《光明日报》就不那么光明了呢?我看还是《光明日报》嘛!总结经验教训好,处理学术文化问题,对待专家学者的事,要更谨慎些,分寸感要更强些。办报纸、对人对事,旗帜要鲜明。但同时要注意,分寸要恰当,态度要诚恳,引导要得法,否则也会事与愿违。希望《光明日报》发挥与知识界广交朋友的好传统,扩大影响,把党和知识界的联系更加密切起来。
这段话,涉及到两个人,姚迁是其中之一。按照编辑体例,要加注。我对这件事依然不得要领,就只好加了这样一个注释:
1984年8月26日、27日,《光明日报》连续发表《南博院长姚迁以权谋私侵占科研人员学术成果》、《姚迁在执行知识分子政策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等二篇报道,并配发评论员文章《知识分子的智力成果不容侵占》,点名批评南京博物院院长姚迁以权谋名,侵吞他人学术成果。姚迁自杀。后证明是一桩冤案。
后来,我读到冯其庸老口述《风雨生平》,其中有一节专门讲到了“姚迁事件”,叙述了他与姚迁的关系,处理姚迁事件中他的作用,以及胡耀邦批示才得以处理的情况,留存心中多年的谜团算是解开了。
四、用“算是”字眼,是保守的,因为我觉得这件事还有疑问地方。
2016年9月,网上有一篇文章《收藏大家庞莱臣的后人为什么要状告南京博物院》,讲到了庞莱臣的后人与南京博物院的关系,其中提到了姚迁。虽然并没有说姚迁案与此有没有关系,但读到冯老的回忆,我竟然想起来这篇文章来了。这种想,是瞎想,或者说是搞历史人一种职业直觉。两者有没有关联?要靠史料说话。
五、2020年10月,原江苏经济报副总编辑王喜根兄,得知我关注此案,热情地给我介绍了江苏省委的另一个当事人,原江苏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叶绪泰,并愿意陪我一起去采访叶老。我自然很高兴。10月23-24日,在喜根兄的陪同下,我和当时的同事杨芳一起去苏州一家疗养院,采访叶绪泰老。这次采访,收获很大,得到不少珍贵材料。而且,叶老虽然高龄,但思路敏捷,记忆力很好,讲述了不少当年的事情。但是,关于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我还有解不开的扣,所以,文章也迟迟没有写出来。
六、我在我所读到的有关姚迁案的回忆材料中,我觉得冯老的文章比较详细、公道。希望有知情人提供史料,以期还原历史真相。冯老的文章,网上有,查起来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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