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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案情介绍

原告徐某(化名,被继承人长子配偶)、陈某宇(化名,被继承人长孙)向法院提起诉讼,核心诉讼请求为:1. 判令二原告继承一号房屋(北京市朝阳区);2. 判令被告陈某浩(化名,被继承人次子)继承二号房屋(北京市朝阳区)。

法院确认的核心事实如下:被继承人陈某山(化名)与赵某兰(化名)系夫妻,二人育有两子,分别是长子陈某明(化名)、次子陈某浩。陈某明与徐某育有一子陈某宇,父子同姓。陈某山于2016年12月去世,赵某兰于2020年4月去世,二人生前均未留有遗嘱,其父母均先于二人去世,陈某明、陈某浩系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陈某明于2021年9月去世,其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徐某、陈某宇转继承。

一号房屋(建筑面积60.91平方米)、二号房屋(建筑面积57平方米)均系陈某山与赵某兰的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陈某山名下,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两套房屋均按每平方米6.5万元计算市值。

庭审中,二原告主张应平均分割两套遗产房屋,提交证据证明陈某明曾对被继承人尽过一定赡养义务。被告陈某浩辩称,同意分割遗产,但因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多分遗产(主张70%份额),并要求继承面积更大的一号房屋。陈某浩提交被继承人住院病历、后事料理票据等证据,拟证明自2012年起,其长期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照顾身患重病、卧床不起的被继承人,单独处理二人后事,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同时提出,陈某明因2009年确诊重病,长期在外地居住,客观上无法履行赡养义务。

裁判结果

一号房屋由被告陈某浩继承所有,原告徐某、陈某宇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配合陈某浩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二号房屋由原告徐某、陈某宇继承所有,被告陈某浩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配合二原告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原告徐某、陈某宇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被告陈某浩房屋折价款639340元;

法院说理

法院认为,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遗产房屋的分割比例如何确定,被告陈某浩主张多尽赡养义务应多分遗产的主张是否成立。结合案件事实及相关规定,具体说理如下:

第一,法定继承的基本原则。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第二,多尽赡养义务的认定与份额酌定。本案中,陈某明因2009年罹患严重疾病,长期在外地居住,客观上无法履行赡养义务,该情形应予考量。被告陈某浩提交的住院病历、后事料理票据等证据,能够证明其自2012年起长期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承担了日常照料、送医抢救等主要赡养责任,并单独处理被继承人后事,应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综合本案情况,法院酌定陈某浩继承60%的遗产份额,二原告共同继承40%的遗产份额。

第三,遗产房屋的分割原则与折价款计算。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本案中,陈某浩长期在本地生活且无自有住房,有实际居住需求,一号房屋面积更大,分配给陈某浩更能发挥房屋效用;二号房屋分配给二原告,符合双方实际情况。结合双方一致认可的房屋市值(6.5万元/平方米),经核算,二原告应向陈某浩支付房屋折价款639340元,兼顾了双方权益与遗产效用。

胜诉办案心得

结合本案办理过程、法院裁判思路,针对“多尽赡养义务多分遗产、遗产房屋分割”这一高频家庭继承纠纷场景,总结核心胜诉要点、实务维权技巧及风险提示,为类似案件中多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维权提供参考。

锁定“多尽赡养义务”核心,筑牢多分遗产的关键依据。本案中,律师首要任务是协助当事人收集、固定多尽赡养义务的证据,包括被继承人住院病历、日常照料记录、后事料理票据等,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当事人长期共同居住、承担主要照料责任、单独处理后事的事实,最终让法院认可“多尽赡养义务”的主张,这是本案胜诉的核心前提。实践中,很多继承人因未留存相关证据,即便实际多尽义务,也难以获得法院支持,建议提前委托律师梳理证据、固定事实。

精准主张遗产份额,兼顾居住需求与遗产效用。律师结合当事人无自有住房、长期在本地生活的实际情况,不仅主张多分遗产份额,还提出“面积更大的房屋归当事人所有”的诉求,契合《民法典》中“遗产分割应有利于生活需要”的规定,同时结合双方认可的房屋市值,精准计算折价款,确保诉求既合法又贴合实际,提高法院支持概率。这也提醒多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主张权利时不仅要强调赡养事实,还要结合自身需求和遗产特性制定合理的分割方案。

驳斥对方“平均分割”主张,明确法律适用边界。律师当庭针对二原告“平均分割”的诉求,重点论证“法定继承并非一律平均,多尽赡养义务可多分”的法律规定,同时结合陈某明客观无法履行赡养义务的事实,反驳其不合理主张,让法院明确分割比例的裁判逻辑,为当事人争取更大权益。面对其他继承人主张平均分割的情况,委托专业律师精准适用法律、发表辩论意见,是实现多分遗产的重要保障。

强化证据链构建,夯实诉讼主张。律师协助陈某浩梳理并提交全套关键证据:一是被继承人住院病历、照料记录,证明长期照料事实;二是后事料理票据、照片,证明单独承担后事责任;三是房屋市值确认材料,为折价款计算提供依据;四是陈某明的病历材料,辅助证明其客观无法履行赡养义务。完整的证据链是法院认定“多尽赡养义务”、支持多分主张的核心支撑,也是反驳对方不合理诉求的关键。

最后,若您正面临法定继承纠纷、多尽赡养义务想多分遗产、遗产房屋分割等问题,切勿盲目应诉或拖延。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可协助您固定多尽赡养义务的证据、界定遗产份额、制定房屋分割方案、收集关键证据、参与诉讼维权,帮您守住合法权益。本律师团队专注于法定继承、遗产房屋分割、赡养义务认定类案件多年,拥有丰富的胜诉案例及实务经验,可全程代理当事人参与诉讼,助力客户高效维权、争取最大化遗产权益。

律师介绍:靳双权律师,北京东卫律所房产事业部主管,曾兼任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主管房地产法律研究整理工作。精通房地产交易涉及的权属、监管、贷款、过户、交房等各个环节的法律问题。擅长处理商品房、房改房、军产房,央产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等在买卖、借名、继承、分割、析产、拆迁过程中涉及的疑难复杂房地产诉讼案件。

靳律师为链家房地产经纪公司起草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已被北京二手房市场上的中介公司广泛采用,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场上使用的合同大部分出自靳律师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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