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中国互联网已经熟悉了张大鹏这个名字。哈工大本科、德国计算机硕士、莲花汽车IT主管、自家公寓里三台设备拍摄、16.7万份照片视频——他的形象在中文社交媒体上反复被讲过。
另一个被互联网熟知的细节是,张大鹏并不是一个人。
和他在同一个Telegram群里的,还有其他男性。比如,周同,一个二十五岁德国留学生,被起诉13项针对9名女性的犯罪行为,最后被判5年9个月。2025年8月,柏林的法官在他的判决书里写下了menschenverachtende Misogynie——蔑视人性的厌女症。
2026年4月14日,慕尼黑的法庭判了另一个人。蒋中懿,二十八岁,慕尼黑工业大学机器人方向的前学生,几年前刚拿到硕士学位。检察官原本要求终身监禁,加预防性安全监控,这是德国刑法里近乎最严的措施,服完刑之后还可以继续被拘禁。最终判决是11年3个月。
慕尼黑的法官在判决书里同样用了一个词:frauenverachtend,蔑视女性。
这些案件的故事不再赘述。但其中很多细节值得放大去分析。
这些案件之所以被认定为存在厌女情节、对女性的仇恨、对女性的蔑视,是有依据的。
在这些案件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厌女不是一种情绪,是一种系统。
语言上的厌女
这群人的核心活动场所是一个Telegram 群。群名叫Vehicles in Berlin,意思是柏林的车。后期版本叫Fahrschule für Experten——专家驾校。
群成员是一群在德国的华人男性,大多读过大学,有的是工程师,有的是博士生,有的从事咨询业,有的开公寓做摄影。中文互联网上一度把他们称为"老司机"——这个绰号来自他们群里的一套黑话。
并不想对他们的语言进行传播,但对文本的分析很难离开文本本身。
他们的这套黑话是这样的:
女人叫"车"。
特别有魅力的女人叫"豪华车"。
稳定伴侣叫"私家车"。
男人叫"司机"。
下药迷奸叫"开车"。
迷药叫"油"或"燃料"。
迷晕躺在地上的女人叫"死猪"。
这是一套被群体反复使用、约定俗成、互相校准过的词汇。每一个词都做同一件事——把人变成物。
在他们这套语言系统里,女人是车,可以被驾驶、可以加油、可以遗弃。男人是司机,是决定方向的人。迷奸是开车,一个机械动作,没有受害者。
这种语言的另一面是自我神化。
周同的Telegram昵称是德文Gott bei Tag, Teufel bei Nacht,翻成中文是白天上帝,晚上魔鬼。据德国taz报道,他把这句话写在一张纸条上,在录制视频时放在熟睡、裸露的受害人下体前面。
伦敦的徐超把自己的迷奸偏好命名为spring of life——生命之泉。
邹振豪在伦敦留下了1664小时录像素材,其中58段是强奸录像,根据公开报道,他把这些影像当作收藏。
把女性物化成车是一个方向。把自己神化成"上帝"或"生命之泉"是反向的同一件事。
一边把人降格成物,一边把自己升格成超自然存在。两个动作合起来,是同一种语言逻辑:我不和你是同类。
对象选择
这群人挑的对象有两个共同点。第一,都是女性。第二,几乎都是中国女性。
张大鹏被法兰克福法院判定的22项犯罪指控,涉及的已识别受害人几乎全部是华人女性。周同被柏林检方指控13项罪行、针对9名女性,他在网上专门搜年轻中国女性下手。整个"德国老司机驾校"Telegram 群组网络,据德语媒体的整体描述,受害人几乎完全是中国女性。
邹振豪在伦敦,伦敦法院点出他的受害人 all of Chinese heritage——所有人都是华人血统。
邵之霆案件涉及的已知受害人,也都是中国女性。
为什么是中国女性?
从抓捕和报警渠道看,留学生、短期工签、新到欧洲的访问学者、在大使馆视野之外的旅居者。作为短期居住在德国的人,一些可能是,这些女性德语并非十分熟练,或者是不熟悉异国法律,深夜醒来时要找到一个能讲明白发生了什么的报警渠道,几乎没可能。
受害人选择沉默,还有可能是因为羞耻感、对外国司法系统的不信任、以及家丑不外扬的华人社区压力。
从平台触达看,受害人主要通过小红书、微信、华人合租广告、华人摄影群、Bumble留学生圈、WeWork networking 这些渠道进入这群人的视野。这些平台不在德国警方的常规监管范围。
一群华人男性在中文圈做这件事,比在德文圈做同样的事更安全。
这是他们选择目标群体时的隐性算计。
更深的一层来自文化预设。中文世界里存在一种常见的预设——"中国女性更顺从、更不会反抗"。这种预设在海外华人男性的某些圈子里被反复强化。
中国女性更容易得手、报案概率更低,这种经验在Telegram群里被分享、被传授、被合理化。一群嫌犯之间互相印证、互相教学。"中国女性是好目标"从一个人的观察变成一群人的常识。
这是一种基于种族的贬低。和基于性别的贬低叠加在一起,构成一种特殊的厌女。学界有一个词形容这种现象:内化的种族主义加厌女。
海外华人男性中的一部分,在所在社会处于性别、种族、阶级三重边缘。他们用对身边华人女性施加暴力来找回自己的"主导感"。身边女性被物化,他们才不像边缘。
这群人挑中国女性,不仅是赴德之后才挑的。
邵之霆,硕士毕业于北大医学部,曾在北京肿瘤医院工作,后到德国攻读医学博士。
他在Telegram群"德国老司机驾校"里担任核心技术顾问,向其他成员提供麻醉药物种类选择、调配方式、剂量控制建议。据公开报道,柏林检方在他案件审理中明确指控:他在2019年至2021年居住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期间就已经实施多宗性侵犯行为。
这句话需要展开看。
这意味着,在他赴德之前的两年多里,人在北京、在北京肿瘤医院工作期间,已经在中国境内对多名女性下手。但这些案件在中国境内从未进入司法系统——没有立案、没有审判、没有公开报道。受害人即使报案,最终结果也是被压下来。
这是德国检方在2026年的法庭上掌握的事实。但这些事实在中国境内的同时段,从未变成可见的判决。
嫌犯本人在中国境内已经形成了"对中国女性下手不会被处理"的成功经验,到德国之后只是把这套做法工业化、组织化、跨国化。
而同样的行为,在中国境内变成了"没有发生的事",在德国变成了menschenverachtende Misogynie=把女性当作非人来对待的厌女症。
对象选择上的第三个共同点是亲密关系。这群人不光从陌生女性下手,他们从身边的伴侣下手。
张大鹏的第一名识别出的受害人,是他的女友。这位女友后来成为他的妻子。也就是说,这段亲密关系从开始就是建立在迷奸之上。
邵之霆的受害人构成,按taz的报道:涵盖妻子、女友、发小、同学、同事和租房陌生女子。
他不光对一个伴侣下手,他对一连串身边女性下手:从妻子到女友,从童年发小到大学同学,从工作同事到陌生女房客。每一个身份关系都是他的狩猎清单的一行。
蒋中懿对他的邻居,同时也是他的合意性关系伴侣,多次下药。法庭最终认定7起加重强奸、2起谋杀未遂。也就是说在他和这位邻居"是男女朋友"的同时,他至少 7 次给她下药,2 次剂量大到差点把她搞死。
为什么从身边女性下手?身边女性更容易接触是一层。更深一层是,伴侣不是一个独立的人,是"我的人"。
这种理解和群组黑话里的私家车是同一件事。私家车就是我的车,我的车我说了算。
亲密关系作案不是孤立行为。亲密关系作案,是这套厌女体系在最近的距离上的应用。
手段上的厌女
这群人不是冲动作案。
冲动作案是看到机会、临时下手、事后慌张。这群人有设备、有流程、有素材分类、有传播渠道、有事后处理。
张大鹏在自家公寓客房里同时开三台设备拍摄——手机、数码相机、一台头戴Go-Pro。
法兰克福法院在他的电子设备里提取出的数据是:16.7万份照片和视频。其中15.8万份是儿童色情,里面四分之一涉及对女童的严重虐待。
16.7 万份。15.8 万份。
一个普通人手机里的照片总数大概在几千到一两万之间。一个人,自己一个人,存下了一个普通人五十倍以上的"产出"。
他用三台设备同步拍,拍摄后,把这些影像分享到25个中文聊天群里。
这是工业化。把女性变成内容产品——可以拍摄、可以归档、可以传播、可以交换、可以炫耀。
手段上的厌女不止拍摄。
蒋中懿案里,法庭认定他下药的剂量是正常致醉量的5到 10倍。在医学评估里,这种剂量已经接近致死边缘。这就是他的罪名里包含2起谋杀未遂的原因——他在做这件事的时候,是默认受害人可能死的。他还是做了。
他默认了"她的命可以拿来赌"。赌什么呢?赌一次拍摄。
张大鹏在纽伦堡度假公寓案里,把一位女房东用注射麻醉剂的巧克力迷晕之后,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开始作案是先把她11个月大的女儿,从一个床抱到另一个床。
他先把孩子挪开。他知道孩子在场会留下记录。他在那一刻不是冲动的。
把婴儿挪开之后再开始作案,是手段上的厌女最极端的形态。它说明这个人在做这件事的时候是有完整思考的。
最后是事后处理。
群组分享。25个中文聊天群。1000人外围群。律师陈述提到周同涉及的几个相关群体加起来 触达的人在5万到15万之间,不同媒体报道的数字有差异,但量级是中文留学圈难以忽视的规模。
分享不是为了销赃,不是为了变现。分享是为了社交资本。在那个群体里,"我拿到了什么"是一种身份。
把女性的影像当作社交货币——这群人不仅自己看不起女性,他们还要让别人看到他们看不起女性。
物化女性,是这套体系内部的通行货币。
法庭中所揭示出来的厌女
这一层不是这群人自己的厌女表现,是司法系统把这群人的厌女命名出来。
四个不同城市、四个不同法庭、四个不同语言体系的法官,在不同时间、不同案件里独立做出了同一个判断。
柏林周同案:menschenverachtende Misogynie,蔑视人性的厌女症。
慕尼黑蒋中懿案:menschen- und frauenverachtend,蔑视人和蔑视女性。
法兰克福张大鹏案:voller Frauenverachtung,充满对女性的蔑视。
伦敦邹振豪案:abiding sexual interest in asserting your power and control over women,一种始终在主张你对女性的权力和控制的性兴趣。
单独看一桩案件,很容易把它归结到个人变态。
四个不同语言体系、不同司法传统的法官,在不同时间、不同案件里用四个不同的短语指向了同一件事——这就不是个人变态,是一种结构。
德国法庭这一笔之所以特别值得说,是因为它有立法层面的背景。
2023年6月22日,德国联邦议院通过了刑法修订。三个月后,2023年10月1日新条文生效,并入德国刑法典第46条第2款第2句——量刑动机清单里新增了针对性别的和针对性取向的两类动机。
从那一天起,如果一桩犯罪在动机层面被认定包含性别仇恨,法官在量刑时会把这一点作为加重情节。
这之前,德国刑法里的"加重情节"主要适用于种族主义动机。那条规定是2015年8月加入的,背景是震惊欧洲的 NSU新纳粹连环谋杀案。
从立法的逻辑链上看,"厌女"的加重情节和"种族主义"的加重情节,在德国法律里是被并列的。一个是肤色的仇恨,一个是性别的仇恨。
周同案是这个新条文生效后较早一批被明确按厌女加重情节量刑的性犯罪案件之一。taz评论这一点时说:法院在性犯罪案件中如此清晰指出厌女,并不常见。
法官在量刑词里点出,周同和其他群成员以深深的蔑视对待女性,他被定罪的行为是恶意、贬低、明显厌女。
法庭说出这些话的这一刻,不是文学修辞。是司法在确认一件事:这群人做的事不是冲动,不是异常,不是失控。这群人做的事,是他们的世界观。
法律折价
回到蒋中懿案。
2026年4月14日的慕尼黑法庭,检察官最初的请求是终身监禁,加预防性安全监控。罪名核实下来:至少7次对邻居下药、7起特别严重强奸、2起谋杀未遂。最后量刑改成了 11年3个月。
差距很大。原因是法庭采纳的减刑理由有三点。
第一,被告"部分认罪"。
第二,被告没有前科。
第三,其中一名受害人在法庭陈述中确认,她和被告"是男女朋友关系",案件期间他通过律师向她支付了两万欧元的和解金,被称作加害人和受害人之间的调解金。
慕尼黑地方法院主审法官在宣判时说:在这种情况下,撤回原本的终身监禁请求是符合程序的。
它是符合程序的。
但它虽然符合程序,也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亲密关系内的暴力是否可以折价成为一个问题。
这些判决已经有进步——把厌女作为量刑考虑要素之一,对这些人加重了处罚。但令人感到不那么满意的是,男女朋友关系、和解金这些东西。它们让一个被指控用迷药正常致醉量5到10倍,对自己邻居下手7次、被认定2起谋杀未遂的人,从终身监禁变成了11年3个月。
司法系统一边在判决书里用menschenverachtende Misogynie命名嫌犯的厌女,一边在量刑的另一条程序里允许"亲密关系"成为减刑理由。而亲密关系这一概念本身,是被嫌犯通过事后赔款和律师协商构造出来的。
中文法律里没有"厌女罪"这个概念。中文裁判文书里更搜不到"厌女作加重情节"的判决。
但当一个国家的语言、法律体系里没有一个词可以准确描述针对女性的、以贬低女性为目的的暴力倾向,那么受害人在叙述自己经历时,就只能借用性骚扰、性侵犯、家暴、强奸这些已经存在的词。
这些词都能用,但它们没有指向那个共同动机。
这群人不是因为控制不住。不是因为喝多了。不是因为误会。
他们是因为蔑视女性。
回到张大鹏把11个月大的女婴从一张床抱到另一张床的那一刻。他没有冲动。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做完之后还要分享到25个聊天群里。
世界曾经把这种人称作变态。变态意味着失常、失控、偏离常规。
但taz黑话的对照表、Telegram群里的黑话、25个聊天群里几万次互相印证、四个法庭用四种语言对同一种动机命名——这些事实加起来说明,他们没有失常。
他们建立了一套自己的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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