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严怡娜 通讯员 徐迈)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聚焦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三个维度,提出34条巩固提升审判质效举措,靶向施治短板弱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悉,今年1月至4月,辽宁法院收案48.99万件,同比上升3.13%;结案34.42万件,同比上升6.01%;法官人均结案65件,同比上升4.84%,均呈现上升态势。新收案件中,涉物业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领域系列案件较多,推广示范判决机制成为举措亮点之一。辽宁高院要求,在处理这些案件时,要选取典型案件先行审理和裁判,以示范裁判明确规则、指导调解,促成批量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减轻群众诉累。
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关于刑事案件,辽宁高院要求加强释法答疑、司法救助、矛盾化解等工作,依法规范认罪认罚适用;关于民事案件,要紧盯上诉、申请再审较为集中的重点案件类型,深入开展调查分析,用好案例库、法答网提升解纷能力;关于行政案件,要强化专项治理,落实实质化解理念。
找准关键症结,办案效率才能进一步提升。对此,辽宁高院提出加强结案工作统筹、强化审限管理、加强流程节点管控、抓好积案清理等举措。针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类型化案件,要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对符合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独任制审判程序条件的,应适用相关程序快速审理。
同时,辽宁高院从提升解纷效能、规范和加强释法说理、强化文书和庭审评查、着力兑现胜诉权益、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等方面提出要求,进一步优化办案效果。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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