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原告起诉要求赔偿人身损害损失,我方当事人面临巨额赔付压力。我所赵晓刚、曲敏律师接受委托后,在一审阶段,精准复盘全案事实,通过追加被告、第三人和提交鉴定申请等方式坚定免责立场,积极维护我方当事人权益。在二审阶段,深挖一审程序与实体裁判漏洞,全面据理力争,最终终审改判:撤销一审判决,我方当事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历经两审,成功卸下百余万元赔偿风险。
案件概况
本案系某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涉某新建项目工地,工人在施工期间被高空坠落物砸伤,致胸椎爆裂性骨折、双下肢截瘫,构成一级伤残。原告起诉赔偿金额近159万元,诉讼赔付责任全部指向我方当事人及保险公司。
一审法院审理后,确认原告损失总额近112万元。直接认定我方当事人作为工程分包人,对现场坠落物负有保管义务,判决我方当事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面临十余万元直接赔偿 + 连带担责 + 垫付款项给付多重责任,赔付压力巨大。
我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委托我所曲敏、赵晓刚律师代理二审上诉,最终二审法院改判我方当事人无责。
案件难点
本案属于典型建筑工地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件难点集中:
事故成因争议大、证人证言存在矛盾,一审未准许我方鉴定申请,基础事实认定不清;
案件中法律关系复杂:存在工程总包、劳务分包、违法分包、提供劳务者致害、提供劳务者受害、工伤、建筑业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多层法律关系;
各方义务及责任边界难以查清:施工现场存在立体交叉施工、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施工各方安全管理义务与责任边界模糊。一审未准确划分各方过错,导致归责存在错误。
一审存在超诉讼请求判决、径行处理垫付费用等程序瑕疵;
安责险保险合同关系、赔付范围、人损鉴定标准适用争议较大;
以上多重因素叠加,给二审实现改判免责带来了极大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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