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 发布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

2026年5月27日,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任国超先生诉鲍**名誉权纠纷一案,被告鲍**遵照生效民事判决书在涉案微博账号中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向任国超先生公开致歉。

任嘉伦起诉网友侮辱诽谤 网友需持续72小时置顶发布致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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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嘉伦起诉网友侮辱诽谤 网友需持续72小时置顶发布致歉声

2023年,被告鲍**通过其注册、使用的涉案微博账号公开发布针对任国超先生的侮辱、诽谤性质博文,涉嫌侵犯任国超先生的合法权益。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被诉侵权言论具有事实依据,且已超出文明社会的容忍界限,使社会公众对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对原告的诽谤。并且,被诉侵权言论具有贬损性,构成对原告的侮辱。综上,被诉侵权内容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被告使用其注册的涉案账号发布上述言论,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基于上述,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鲍**在涉案微博账号“宜****之”(UID:246****964)持续72小时置顶发布致歉声明,向原告任国超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成本。【详见:(2026)浙0225民初2109号民事判决书

截至2026年5月27日,被告鲍**已在涉案微博账号发布致歉声明,向任国超先生公开致歉,并已履行完毕赔偿款项的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