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晏国文 卢志坤 北京报道
2026年,国家医保局持续打击医保药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2026年3月1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起医药代表虚构患者药品购买数量从而骗取医保基金的一审刑事判决书。
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7月至12月,被告人胡某作为某知名药企马来酸阿伐曲泊帕片运城地区医药代表,为提高自身工作业绩,达到其工作顺利转正目的,在患者刘某甲到山西某有限公司运城市盐湖区禹西路店购买特殊用药马来酸阿伐曲泊帕片时,通过药店店长牛某,用患者刘某甲医保分8次结算该药22盒。
其中,患者刘某甲实际使用15盒,其余7盒由被告人胡某个人在药店付款后拿走,放置在自己家中后丢失。该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4986元。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虚构患者购买药品数量,骗取医保基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另外,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且系坦白,已退缴所骗取的医保基金等。
2026年3月5日,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34986元被依法发还运城市盐湖区医疗保障局。
(编辑: 曹学平 审核:童海华 校对:陈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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