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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法治鄂州获悉一起案例:小芳与丈夫小刚婚后生育了3个子女,然而后期小芳外出务工,夫妻聚少离多,三个孩子实际由奶奶一人照料。

2025年5月,小芳以感情破裂为由首次起诉离婚,因未提交充分证据,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此后,双方仍未能积极沟通修复感情,长期分居两地。

2026年2月,小芳再次诉至法院,坚决要求离婚。经调查,承办法官发现被告小刚始终无法联系,而小刚的母亲说自己年事已高、体弱多病,既无经济来源,也无法独自承担三个孩子长期的生活照料。三个孩子最大的13岁,最小的才刚满9岁。

面对这一现实,法官决定依法判决:不准予离婚。

同时,法官郑重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本次不判离,是为父母双方争取一段“缓冲期”,希望小芳与小刚利用这段时间主动履行父母职责,积极协商孩子的抚养、探视及经济支持等具体方案,为孩子的平稳过渡创造基本条件。如果小芳日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届时法院将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重新审查,若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可能依法判决离婚。

来源:纵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