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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 八零姑娘 \ 燕长青

五一前夕,江苏宿迁突上热搜引得全民哗然。

网传“宿迁禁止打印店打印控告材料”,这事光听听就感觉匪夷所思。国家确有明令禁止不得打印含有反动、淫秽、迷信内容和国家禁止出版物,但并不包括控告材料。

这是要以独到智慧,引领反控告新潮流?

有一说一,网上信息鱼龙混杂,经《新黄河》《济南新闻客户端》证实内容,目前可以确定的是,第一江苏宿迁多家打印店存在不能打印控告材料的相关管理;第二违规打印相关材料要处罚2000元-5000元罚款。

第三记者致电派出所,其中一家表示:有这种规定存在。即是说,记者求证和律师讲述内容,不是空穴来风。

那么禁止店家打印,禁的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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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这位上海律师讲,和团队在江苏宿迁做一桩案子走访工作时,他需要打印材料,店家告知不能打印。多家走访得到的结果依旧如此。身为律师遇上这种奇特规定,不想着维护正当权益,那也就枉为律师这个身份。

商家告知,当地要求打印社不能打印信访、投诉、红头文件、检举等材料,对于违规打印的商家处以2000-5000元罚款。按国家明文规定,控告,信访,投诉并不在规定行列。

若商家所言是真,舆论洪流之下当地确实得给解释解释。

反过来想,是不是从源头上解决打印材料问题,民间就一片祥和没有冤屈纷争了?老百姓日子越来越甜?和掩耳盗铃有何区别?

换个角度真想打印,有人会因为这所谓“规定”就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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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来禁去,禁止的还是在法律管理条款外的东西,禁得到底是什么?不说也都清楚。而所谓控告,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揭露违法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要求依法予以惩处的行为。

如果没有问题,如果权益能得到保护,谁又会没事无缘无故控告。

并且公民的控告权受到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的保护。

那么宿迁不让打印店答应材料,又是为何?事实上若真要从源头禁止,我认为还要禁止销售打印机,钢笔,纸张从根本上除去隐患这样不是更好。

那公众为何对此事沸腾不止?

是因为它违背了民众基本意愿,违背发展规律,有悖法治体系建设,伤害了公众维护自身权益的心情。因为它本身就不合理,不合规。但它出现了。

国家机关掌握着管理权,这种权力一旦没有约束,就会无限膨胀,因此,对于公权力,有一条非常重要的原则,那就是“法无授权不可为”。

前面提到公民控告权受《宪法》保护。那公民就有这项权利,打印也合理合法。现在有人不让答应材料,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就要问问谁法规定,谁执行的?

我想这事很快就有结果,就看如何解释?

然而,不论如何解释,都应当遵循善意,不应当背离法律的旨意,不应当超出一般人的理解范围,不应当任性解释。说白了,不论是谁都应当理性、坦然面对公民提出的控告。

要想减少控告发生,从始至终就有一根定海神针——“为人民服务。”

而堵,是堵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