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娜报道:5月21日,2024年环保赣江行活动启动会在南昌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围绕“大力推进鄱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主题,继续深入开展环保赣江行活动,检查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特别是长江干流江西段和赣江干流排污口监测、溯源、整治,以及相关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等情况。

去年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环境资源类案件2934件

用江西法治力量守护一江一湖,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为鄱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司法保障。

据介绍,2023年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环境资源类案件2934件,涉水环境资源类案件390件,其中刑事案件317件,民事案件59件,行政案件13件,行政赔偿案件1件。全省法院始终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系统保护观念,聚焦长江“十年禁渔”,全链条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依法严惩偷排废水、跨域倾倒、黑臭水体整治等案件,为赣鄱大地的水环境治理筑牢坚实的司法屏障。2023年以来(下同),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水污染在内的污染环境罪49件93人,起诉60件160人。积极参加非法采矿专项整治,共批准逮捕非法采砂犯罪95件178人,起诉143件324人。深入开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整治专项行动,对长江流域“捕、运、销”链条式非法捕捞案,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夯实证据体系,2023年批准逮捕3人以上团伙性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39人,同比增长6.3倍;审查起诉253人,同比增长1.3倍。

全省累计建成城镇生活污水管网2.52万公里

省发改委实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全面排查环境基础设施现状,谋划储备一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300余个,总投资超700亿元,形成“建设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项目梯次推进格局。同时,推进综合治理工程,系统实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化工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船舶污染治理和尾矿库污染治理等“4+1”工程。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建成城镇生活污水管网2.52万公里,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超574万立方米,推动关改搬转沿江化工企业127家、完成162座尾矿库各类污染隐患问题整改。

省生态环境厅聚焦鄱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坚决扛起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排查出重要江河湖泊排污口4606个,需整治的4055个排口,已完成整治3385个,整治比例达83.5%,提前完成国家2024年目标任务。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全省28个化工园区全面启动“一企一管”明管化建设,鄱阳湖滨湖地区12座工业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2023年,完成102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完成110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完成149套设施改造。近两年来,该厅指导地方围绕辖区内水环境突出问题,因地制宜谋划水污染防治项目,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0亿元,有序推动170个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助推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3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等重点水域全面实现禁捕退捕

抓禁捕、保生态,省农业农村厅推进“五河一湖一干流”及3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等重点水域全面实现禁捕退捕,2.6万余户近8万名渔民全部“洗脚上岸”。部省共建长江江豚保护基地,形成鄱阳湖联防联控体系,开展渔政专项执法行动,创新渔业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水生生物多样性、完整性得到有效提升。据监测,江豚泛游扬子洲“打卡”,刀鲚大规模洄游,鳤、胭脂鱼、鲻等重出“江湖”。

为了守护一湖清水,省交通运输厅推动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全面提升船舶港口环保基础设施水平,我省100总吨以上船舶1785艘已全部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完成生活污水防污装置改造。此外,自2022年起,我省全面推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管路盲断工作,对船舶采取铅封、盲断等措施。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完成2306艘船舶盲断改造和检验签注工作,形成“船上存储、交岸处置”的治理模式,从源头上防止船舶污染物排放。我省不断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目前,我省已建成21个船舶污染物接收站,1个化学品洗舱站和1个LNG加注站,实现全省港口码头污染物接收设施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