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宝鸡新楼市,作者/楼叔
谁还在羡慕百合花城?宝鸡又一个小区给业主发钱了!继渭滨区姜谭路 69 号百合花城的 500 元现金福利后,另一个小区的 “发钱” 通知火速引爆网络。
为何今年突然涌现这么多 “别人家的小区”?到底是哪个小区的业主这么幸运?网友看完直接羡慕到捶墙!
2025年12月16日,宝鸡壹号大院业主委员会发布通知,根据小区自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向结清物业费、电梯费、垃圾费的业主发放2025年自治红利。
▲图源自网友拍摄、侵删
红利金额按户型、楼层及房屋状态划分:普通住户1户型、4户型可领220元,2户型、3户型为200元;一楼及空置房的对应户型金额减半。
业主领取时需携带缴费收据,收据丢失可凭房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办理。领取地点为1号楼1单元0103室,时间为12月21日至31日的每日8:00-11:30、14:00-18:30,逾期未领将视为自动放弃。
那么到底什么是小区公共收益?别急,楼叔这就带大家看看政策文件。
今年6月18日,宝鸡市住建局专门发布了《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里面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什么是公共收益?
是指利用住宅小区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符合规划建设的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以下简称“住宅小区共有部分”)开展生产、经营、租赁等活动,扣除法定税费、能耗、人工等合理成本后获得的收益。如电梯广告、小区公共区域停车位收益、小区公共区域出租产生的收益等。
小区公共收益归谁所有?
公共收益按照共有部分的权属情况,可分为全体业主公共收益和部分业主公共收益。
▲图源自网络,侵删
全体业主公共收益指利用全体业主共有部分获取的收益,收益的使用由全体业主进行表决;部分业主公共收益指利用部分业主共有部分获取的收益,收益的使用由共有部分涉及的业主进行表决。
公共收益的分配,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公共收益来源?
利用住宅小区的围墙、小区出入口或者大门、建筑物外立面、楼道、屋面、电梯轿厢、外墙等设置广告所得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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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小区业主共有场地、道路停放车辆收取的场地占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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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小区共有场地引入的直饮水机、自助售卖机、快递柜等收取的场地占用费或摊位租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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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业主共有的物业用房、会所、游泳池(馆)、健身房(馆)、立体停车场、架空层等公建配套用房或者场地进行租赁或经营产生的收益;
通过占用、出租通信基站建设场地、安装充电桩等所产生的收益;
处置经业主同意报废的共用设施设备回收残值产生的收益以及因小区共用设施损坏所得的赔偿;
公共收益利息收入;
物业服务人对公共收益要做到哪些?
物业服务人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公布合同或协议;每半年在住宅小区公告栏、楼道、电梯等醒目位置公示一次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也可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接受业主监督。业主有异议的,管理主体应当自受理异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接受业主查询。
管理原则是什么?
公共收益管理应当坚持公平公开、专户存储、业主共有、共同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公共收益属业主共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侵占、处分或挪用。
其实小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是明确的规定。但现实中,像百合花城这样真正给业主发钱的小区还不多,很多市民甚至不知道有这回事。
期待未来在宝鸡能看到更多小区跟进,让这样的暖心举措逐渐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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