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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从十五五规划、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到最近倪部长发文《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都提到了未来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那么,新模式的新体现在哪里,包括哪些内容?对于开发商和购房者又有哪些影响?

同策研究院联席院长宋红卫认为,新模式的新主要是相对过去发展模式提出来的,过去发展模式最主要的特征就是高杠杆、高负债、高周转,在高质量发展的一文中明确提出来,未来要以“新三高”的模式来推动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即进入高品质供给、高效率保障、高水平运行新阶段。从“新三高”可以看出房地产的发展模式将会发生以下十个方面的变化:

第一、发展阶段的变化。文章提出城镇人均住房的面积已经达到40平米,需求总体上已经从“有没有”转为“好不好”,核心城市二手房的交易量现在远超新房,以上海为例,二手房的成交套数规模已经是新房的5倍,这是标准存量市场的特征,这意味着我国房地产市场已经从增量市场进入到存量阶段。

第二、住房属性的变化。房地产将主要回归到居住消费属性上来,进一步弱化住房的金融属性,值得注意的是资产属性依然保有,未来跟住房消费相关的政策也会逐渐出台。最近大家在媒体上也看到包括住房体检、住房养老金、住房保险等等,这都是未来住房消费的范畴。

第三、市场格局的变化。未来住房双轨制的方向更为清晰,保障性住房仍会摆在比较重要的位置,尤其是核心城市对于人才保障力度会进一步提升,目前已有多个城市都把人才的购房补贴额度提高到200万的高度。

第四、风险防范的变化。新模式的构建也是防风险模式的构建过程,与风险相关的“旧三高”模式将逐步被市场所调整。从企业来讲,规模将不是追求的目标,聚焦单项目的慢周转模式是发展方向。

第五、公司组织架构的变化。未来大型开发公司将调整为两层组织架构,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制,项目公司依法行使独立法人权利,企业总部履行投资人责任,项目交付前,严禁投资人(企业总部)违规抽挪项目公司销售、融资等资金,严禁抽逃出资或提前分红。

第六、融资模式的变化。房地产的融资模式未来将会推行主办银行制,一个项目确定一家银行或者一个银行团为主办银行,将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等资金存入主办银行,主办银行保证项目公司合理融资需求,形成主办银行与项目公司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

第七、销售模式的变化。现有的期房模式会逐步向现房模式过渡。

第八、规划和产品的变化。通过好房子模式推动住房产品升级迭代,激发改善需求是主导,产品创新、科技和服务将是核心竞争力。

第九、估值逻辑的变化。原来的资产估值更多采用的是预期估值的逻辑,未来租售比将会成为重要的考量指标,在存量市场,交易不再是最核心的盈利模式,持有收益,以及由此的定价逻辑将会成为未来主要逻辑和模式。

第十、投资逻辑的变化。未来规划将会依托“人、房、地、钱”四要素联动机制,根据人口变化合理确定住房需求,科学安排土地。有人口增量的城市还有持续增量发展的空间,如果城市产业在逐渐变弱,人口在持续流出,这些城市要严控增量,投资及资产配置价值也在不断下降。未来投资重点将会回归到核心城市以及核心城市的核心区域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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