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冬时节,辽蒙交界冰天雪地,巴新铁路白玉都站内却是热闹非凡。随着一列编组43节车厢、载重3080吨的煤炭专列徐徐驶入,车站里车轮声、卸煤声、吆喝声交织成新年序曲,现场忙碌而有序。
“等铁路全线复工,年运输量单线能达到3500万吨,复线运输可达到9700万吨。‘蒙煤入辽’通道彻底畅通,咱们的好日子就来了!” 车站职工老张一边劳作一边说。
带给老张希望的,是春成集团与巴新铁路两家企业重整的成功和重整后薪资福利不降低的承诺。
困境:“蒙煤入辽”铁路通道受阻
阜新因煤而兴。作为阜新知名民营企业,春成集团的核心业务涉及煤炭开采、铁路运输、热电供应等领域。
多年前,春成集团计划将其子公司巴新公司建设的巴新铁路(全长487公里,东起辽宁阜新、西至内蒙古巴彦乌拉镇),与主要出资设立的内蒙古吉林郭勒二号露天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号矿)整合,打造成“二号矿产煤、巴新铁路运煤、保障辽宁煤炭供应”的“资源—运输—市场”闭环产业链。
管理人视察巴新铁路安全生产情况
管理人赴二号矿调研
当时,贯通辽蒙的巴新铁路被寄予厚望——建成后可持续强化“蒙煤入辽”的输入效能,有效补充能源供给,带动阜新的仓储物流、煤炭深加工等产业协同发展,进一步提升区位优势与就业容量。
巴新铁路建设将呈现“列车呼啸奔驰,相关产业勃兴”的喜人态势。其全线规划包含多重延伸布局——向北规划延伸的巴珠铁路一、二期已建成通车,后续规划通过联络线建设可实现贯通;向南规划衔接阜盘铁路,直通盘锦港、锦州港,形成公、铁、水联运枢纽基地;最终,有望构建起“北连蒙古国、南接出海口”的国际能源运输通道,大幅缩短俄蒙货物出海运距,成为“一带一路”框架下中蒙俄经济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当多年前巴新铁路330公里核心区段顺利铺通后,却因企业资金链断裂导致剩余157公里路段停工。这就意味着,即便开采二号矿,产出的煤炭也无法按计划通过铁路直接运抵阜新。同时,二号矿的采矿权已为巴新铁路融资提供质押担保,随时面临被拍卖的风险,上千名职工的“饭碗”岌岌可危。
“眼看着一大半的路段都修好了,偏偏连不上终点的二号矿,心里急啊!”老张说,当时他们天天发愁,就盼着巴新铁路能早日复工复建。
2024年9月,债权人正式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提交了春成集团和巴新公司破产的重整申请。
破局:“路矿协同”释放重整效能
“两家企业资产横跨辽蒙两地,债务与资产关系错综复杂,一旦处理不当,不仅资产价值将面临大幅缩水,更容易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与大规模失业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耿文革介绍,该院迅速成立专班,组建精英审判团队,深入两家企业摸排“家底儿”。
管理人与阜新中院沟通债权人会议筹备情况
“春成集团与巴新公司一共有多少笔关联资金往来?每一笔资金都要查清楚流向及用途。”“巴新铁路停建多年,施工情况复杂,工程量核查是重点,必须要找专业机构核对工程量。”……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公松如说,他们先后开出93份调查令,覆盖自然资源、交通运输、金融等多个部门单位,从海量数据中核查财产线索、压实债权情况。
在对两家企业的资债关系、业务关系、经营现状充分了解后,面对合并重整不符合法律要件的实际情况,办案团队明晰了“协同重整”的工作思路——续建铁路,破解煤矿运输瓶颈;煤矿续建达产后提升铁路运力,整合办理,发挥“1+1>2”的协同价值。但“协同重整”又面临辽蒙两地政策衔接、安全保障等现实问题。
面对诸多难题,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创新推出“府院联动+‘路矿一体’+协调重整”举措,推动召开辽蒙跨区域府院联动专题会议,为案件“把脉会诊”。
管理人全体会议
管理人拜访西乌旗政府
“我们将依法依规快速办理二号矿复工复产相关工作!”内蒙古相关部门就重整核心资产价值维护给予大力支持。
“我们负责重整后企业的税收政策支持、信用修复等问题。”我市相关部门精准施策,为重整扫清障碍。
“我们明确了‘三协同三独立’的协调审理模式。”耿文革介绍,“三协同”是在招募投资者、召开债权人会议、制定偿债规则上协同;“三独立”是保持两家企业资产负债、法人人格和经营责任独立。为保资产、稳运营,将二号矿债务化解、复工达产要求列为投资人必备承诺,同时通过“管理人把控关键权限+原管理层负责日常运营”的精细化授权监管,确保企业重整期间保持“造血”活力。
经过审查,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裁定受理两家企业破产重整案,裁定受理当日便高效完成了两家企业接管。
护航:盘活资产助力转型振兴
重整计划草案是否符合每一个债权人的切身利益是草案能否获得通过的关键。
春成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在债权人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团队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在投资人遴选、重整计划制定、财产清查等关键环节均提前向债委会“交底”,认真吸纳意见,同时定期召开通报会,邀请债权人参与确定资产价值评估机构等,确保每一笔资金、每一步计划都公开透明。
“我们了解到,有的债权人因为企业的债务问题,生活陷入困境,有的债权人因为投资失败,多年的积蓄付诸东流。”在重整计划制定阶段,市中级人民法院设计多样化清偿方案,既通过全额现金清偿化解小债权人的即时风险,又引入信托计划将中型债权转化为与偿债资产未来发展挂钩的权益,更依托法治化程序为大额债权人提供受偿权益保障。
去年8月1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春成集团和巴新公司重整计划,终止破产重整程序。
这场牵动区域能源格局的“路矿一体”战略重组正式进入执行阶段,最大限度清偿了各类债权。管理人积极组织春成集团、巴新公司配合投资人高效推进资产盘点工作,并完成了股权交割,由投资人正式承接重整企业管理与经营事务。目前,清偿工作正依法有序开展。
管理人、重整企业与审计机构沟通会议
引入147亿元投资、带动后续56亿元路矿续建投资,跨区域直接和间接盘活资产近400亿元,为资源型城市转型注入新动能——案件的成功办理,带来巨大经济效益,产生重大社会效益。
如今,巴新铁路正在全力筹备续建,二号矿复工复产有序推进。未来,将直接带动阜新煤化工、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发展,有效增加税入,创造上千个就业岗位,促进阜新“以路促产、以产强链、以链兴城”。随着“路矿一体”战略重组的推进,为阜新转型振兴注入了新动能、增添了新机遇。
以司法之力打通“路矿协同”产业链堵点,化发展包袱为转型引擎,既解决了企业之困,又守住了民生底线,更激活了区域产业发展新动能。该案的成功办理,为阜新打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写下鲜明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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