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征和四路与太安路十字东北角的国樾府(沣东智谷一期)项目工地上,程伟峰等四名木工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来讨要自己被拖欠的10.8万元工资了。从2025年夏天完工至今,这笔用汗水换来的血汗钱始终像挂在驴子眼前的胡萝卜,看得见却摸不着。而这背后,是一张由违法转包、监管缺位和法律执行乏力共同织就的灰色巨网。
一、断裂的责任链:违法转包的“套娃”游戏
该项目精装修工程的木工部分本应由具备资质的陕西恒胜鑫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直接施工,但调查显示,该公司将工程转包给无资质的个人包工头,形成“开发公司→总包单位→分包单位→个人”的四层转包结构。这种操作直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关于禁止转包的规定,也触犯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对违法分包的处罚条款。更讽刺的是,在施工内容清单上,从室内衣柜吊顶到公区灯孔开凿等十余项细致工序均有明确记录,但工资支付的责任归属却被层层“稀释”——每一层转包方都在推诿:“钱已经给下一级了”。
二、法律保护伞下的执行困境
尽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违法转包方(陕西恒胜鑫蕊公司)是工资清偿第一责任人,且建设单位(西安康腾置业)和总包单位(陕西中鑫盛邦)需承担连带责任,但现实却充满荒诞。2025年12月,程伟峰等人向有关部门投诉时,得到的回复是“需先确认劳动关系”——而这恰恰是违法转包导致的死结:农民工的合同是与包工头口头约定,分包公司矢口否认用工关系。法律赋予的“特殊保护”在实操中沦为程序空转:劳动仲裁要求提供工资欠条,分包单位经理却早已失联;恒胜鑫蕊公司账户空空如也,而财大气粗的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则以“未直接雇佣”为由拒绝垫付。
这场讨薪拉锯战折射出建筑行业积弊的冰山一角。当违法成本远低于守规成本,当监管力度追不上资本腾挪的速度,法律条文再完善也难逃被架空的命运。程伟峰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记着一个月来每一次维权的时间、地点和接待人员姓名,最后一页写着:“如果连白纸黑字的法条都救不了我们,农民工还能相信什么?”答案或许藏在那份被反复引用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里——第三十条规定的“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的处罚条款尚未被真正激活。当行政执法敢于对开发商账户直接划扣之时,或许才是农民工不再“跪着讨薪”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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