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广州中职与普高学籍可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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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广州中职与普高学籍可互转

据广州日报,1月30日,广州市人大官网正式发布《广州市职业教育促进条例》,自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第十四条明确推动职普融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融通机制,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之间实行学籍互转、学分互认、资源互通。

事实上,广州已在实践学籍互转。目前,5所区属中职开展综合高中试点,试点的重要内容即为推进普高中职在校内进行学籍互转。

与此同时,广州职业教育资源丰厚,在穗职业学校在校生近90万人,办学体量在全国各大城市排名第二,约占全省职业教育在校生的1/3。

《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落户、应征入伍、就业创业扶持、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的毕业生享有平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