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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6年1月23日

深圳市住建局正式发布了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该办法自26年3月1日正式施行

为来深打拼、却被商品房高门槛困住的小伙伴

送来“居者有其屋”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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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新政最受关注的是

配售型保障房将全面替代原有安居房、人才房

商品房实现完全分离、闭环管理

彻底厘清保障属性与商品属性的边界

真正践行“房住不炒”的核心导向

什么是配售型保障房

核心定义

由政府统筹建设、现房配售、限定户型、以 “住房困难、工薪阶层” 为核心定位,更够更精确的给真正的刚需群体提供住房保障

详细政策总结及原文可观看:

✅与安居房、人才房大致区别

最核心的区别是配售型保障房无法在市场上流通,不像安居房和人才房可通过补缴价款,满足签约年限就可以变成商品房到市场上自由交易

详细区别于申请条件可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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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_700967105(仅为配图)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能流通市场?

答案是不能,配售型保障房采取封闭管理的方式,也就是与商品房完全做切割,禁止以任何形式转为商品房自由上市交易,可一直居住,不得出租、擅自转让、擅自抵押、改变住房居住功能、设立居住权等。

防止通过保障房低价购入、高价转售获取暴利,确保资源流向真正需要的住房困难群体;剥离保障房的金融属性,让房子“只住不炒”,与商品房市场形成 “双轨并行” 格局。

房价按照“土地成本 + 建安成本 + 微利” 定价,可以改善购房成本,能够更好的扎根深圳,中期过渡后如果想改善住房想购买商品房可以通过内部转卖或政府回购的方式退出配售型保障房就可以购买商品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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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_701027767(仅为配图)

退出配售型保障房方式

✅退出方式

如果想改善住房购买或接受赠与商品房或者购房人户籍均迁出本市等原因,且签订配售型保障房合同满3年的,可以通过两种方式退出配售型保障房

1️⃣政府内部回购

购房申请人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为:

原购买价格×(1-年折旧系数×建筑物已使用年限)

注意:年折旧系数固定为1%

首次回购的使用年限:次签订购房买卖合同起,至签订回购协议止,未满1年的部分不计。

二次及以上回购的使用限:累计计算每一位购房人实际持有该房源的年限(均按 “满1年计、未满1年不计” 规则)。

相关距离

首次回购(最常见情况)

假设某配售型保障房原购买价格为100万元,购房人首次签订买卖合同后,持有满5年申请政府回购,无二次交易记录。回购价格 =100万×(1-1%×5)=100万×95%=95万元

二次回购(累计计算持有年限)

假设某配售型保障房原购买价格为100万元,经历两次交易+两次回购:①首次购房人A:签订买卖合同后持有3年,申请政府回购(首次回购),此时使用年限3,回购价=100万×(1-1%×3)=97万元

②该房源重新配售给购房人B,B签订买卖合同后持有4,再次申请政府回购(二次回购),需累计A、B的持有年限,总使用年限=3年+4年=7年;二次回购价格=100万×(1-1%×7)=100万×93%=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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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摄图网_500468141(仅为配图)

2️⃣内部配售

购房申请人可以通过内部流转,将配售型保障房配售给另一个购房申请人,转让价格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不能超过购买价格的上线。

也就是说,假设某配售型保障房原购买价格为100万元,那么转让价格不能超过100万。

后续有新的配售通告

小编会及时发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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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本地宝深圳房产汇总

▌编辑:原野(张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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