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家们的困惑
在追溯世界本源问题时,有人将西方哲学的发展归纳为三个阶段:经历了漫长的“本体论”“认识论”哲学阶段之后,如今正出现“语言的转向”,逐渐走上“语言哲学”的阶段。
哲学家们最初关心的是事物本身“是什么”的问题,即世界的存在和本源问题。但他们没有意识到,在他们说明世界本源的问题时,已经受到自己的认识水平和认识角度的限制;如果不首先搞清认识的本质问题,关于世界的本源问题是无法解答的。于是,由笛卡尔等人开创的近代“认识论”哲学便取代了古代的“本体论”哲学,把研究的对象从“存在”转向了“我思”。
然而人们很快又发现,他们在说明认识和意识的本质以及人所认识到的世界时,已经受到他们自己的表述角度和表述方式的制约,他们所说的所谓“认识的本质”和“世界的本源”,实质上只不过是他们的一种“言语表达”(《意见录》)。正如维特根斯坦所说,“语言的界限就是思维的界限”,如果不首先搞清楚语言的本质,意义和理解等问题,认识论和本体论的问题都是无法解答的。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习惯于用主客二分法,把人与世界的关系简单地看成是人与自然物质世界的关系,实际上,没有语言的介入,我们是无法真正认识自然世界和人类社会的。语言原本是人造的表意符号或表达工具,不知不觉它已发展为制约“我思”乃至取代“存在”的一种特殊的存在方式,或者说,语言已不再是被动的表达工具,而是反客为主异化成了与“主、客”二元平起平坐的自成一元的角色。
《圣经》上说:“语言与上帝同在”,“天地之始是语言”;老子《道德经》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东西相隔万里,古代经典所论竟如此相似:要想弄清并说明“存在”和“我思”问题,必须首先弄清“语言”的问题;究竟是“存在决定意识”,还是“意识决定存在”?“语言”在二者中间又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概言之,如何善待和科学处理“存在”(客观)、“我思”(主观)和“语言”(先验性中介)三者之间的微妙关系,不光是困扰世界哲学家们也是考验整个人类的哥德巴赫猜想式的难题。
人类的出现与“三个世界”的形成
意义是智慧和理性的产物,可以想见,在智慧人类出现之前,所谓存在只能是个混沌无可名谓的世界。正因为智慧人类的出现,世界才有了“主”、“客”二分,而主客之所以能被抽象区分出来,全靠特殊符号“语言”的神奇介入。人类之所以能从动物世界中脱颖而出成为万物之灵,主要是因为拥有了其他动物所始终没有具备的两大法宝:一是意识;二是语言。
有了“意识”,也就有了“思想”,于是,人就在大脑内部为自己开辟出一片广阔的精神天地,于是就有了与“客观世界”并立的“主观世界”;有了语言文字,就可以对内部意识和外部物质世界中的一切内容进行指代和表述,随之也就有了可流传的信息、知识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人造产品。至此,“世界”除了“主”、“客”之外又多出了一极,著名的奥地利哲学家波普尔将其称为“三个世界”,即:世界1,客观物质世界(属于外在自然物质包括人的身体和脑);世界2,主观精神世界(属于人的意识);世界3,中介性符号象征世界(属于语言和其它人造产品和文化知识产品)。
这三个世界不但丰富多彩,而且勾搭连环、相互运动、奥妙无穷。只要是正常的人,从一出生起,“三个世界”便同时向他敞开并随时等待他去进一步开拓与创造;我们每个人都必须终身认真面对和善待这三个世界,努力让它变得更精彩、更美好。
生命的意义与人的价值
对生命最简单的回答自然是“活着”,因为只有活的东西才会死亡。然而“新实在论”告诉我们,宇宙万物甚至包括无机世界都有“死亡”(这里说的是天体的死亡,另外据说像微观世界的原子衰变,也是一种类似的死亡)。贝时璋先生曾经提出,所谓生命,就是个体内外信息与能量的交换过程,交换过程一旦停止,生命即宣告结束。辩证法进化原则认为,宇宙中一切事物都在不断地运动变化和发展进化着,“进化”其实就是通过偶然和必然的相关性的作用而产生的“突变”。
我们所生活的天体——地球,有太阳的能源,有碳水化合物和水的“海洋”,物体在这样的环境中相互运动就极易产生突变,以致居然形成了具有特殊结构功能的有机生命物质。这些生命结构通过继续突变和选择,终于获得了自我保存、自我成长、自我繁殖的能力,而且在一些器官里,开始出现早期的刺激反应的反射。当有机生命物能够借助这种刺激反射的传导而出现“通讯”能力时,“有灵生命”也就突变成功了。这种通讯传导机制,最后形成了神经系统,有了控制和调节回路,生命的内部通讯就有了可能,于是有了感觉和感知的能力,作为本能系统起作用的“类理性”的功能器官也就建立起来,它们孕育着非意识的认识。至此,有灵生命已几乎有了理性的雏形。有了这理性的雏形,当经验能被收集在记忆中,并且能够有意识无意识地被加工时,“理性生命”也便得到了进化。这种进化使肌体有了意识,学会比较、想象,获得了高级的抽象思维能力……于是终于石破天惊,进化出了万物之灵的智慧人类。
从原始大爆炸到无机生命,到简单的有机生命,再到有神经、有灵性的有机生命,直到有理性、有想象力的人类生命,我们能够体验和认识到的生命过程,就是一个“突变-渐变-突变”的进化过程。德国哲学家布鲁诺·伏格曼将生命定义为“整个世界的发展过程”,他说:“生命是永恒运动着的,是各方面相互联系着的,是进化着的,也是向未知的目的奋斗着的东西。”(〔德〕伏格曼 《新实在论》中国世界语出版社2001年4月第4页。)这里有两个亮点:生命的实质是进化发展过程,生命的意义在于“向着目的奋斗”。
一切生命,最基本最实在的意义在于不断运动变化并通过突变实现自身由低级到高级的不断进化;而人的根本价值,就在于他占据了已知生命进化的最高峰。生命进化赋予了人类想象力与理性,同时使人能够自由支配自己的意识和思想,并能在自己的想象天地中移动所想的对象。于是人便能利用这种行动力去发明自然界从未发生过的新东西、新装置。于是乎,人便由被动的生存者变成了主动的创造者,人、人造世界与自然世界居然可以并立共存,“存在”也就此开始一分为三。人之为人,就在于他同时拥有并在有限范围内操控“三个世界”,成为事实上的生命的中心,此前似乎一直是盲目进行的生命活动,如今可以由人有意识地实现。人的主观意识、愿望、目的,将可能影响世界的发展趋向。
这固然是值得庆贺和期待的,但同时,也难免使世界图景出现被分裂的危险:人如果不明智行事,不让外部世界与自己内部世界保持和谐统一,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因此,“生命之于人,既是一种恩赐,也是一种相应的义务”,“我们应根据我们的天赋和能力,以及我们可能的理解,对生命的保存和富有成果的进一步进化负起责任。”(〔德〕伏格曼 《新实在论》,中国世界语出版社,2001年4月,第15页。)
寻找生命进化与世界发展变化的共通法则
生命是有结构的,是按照一定规律运动的。自打智慧人类的出现,改变了世界的存在方式(包括生命的内部结构、功能),同时也出现了超越生命规律的新的特殊规律。“辩证法”是一门关于生命基本规律的知识,组成辩证法的五个原则被认为是世界万物共同遵守的普遍规则。它们是:不断运动和变化的原则;各方面相互联系的原则;对立统一的原则;质与量相互转化的原则;偶然与必然相关作用下的进化原则。注意这里边含有的关键词:“运动、变化、联系、统一和转化”等。
“相似”与“互构”是“相似论”的两个核心概念。“相似”即同与变异的矛盾统一,它揭示的是客观事物普遍存在的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在同和变异中运动发展的基本规律;“互构”即相互激活、相互运动、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建构、相互转化,它揭示了事物与事物、人与事物、人与人之间,即“三个世界”之间,以相似性为中介的互动互涉关系。“相似论”认为:万事万物,没有同就不能继承,没有变异便不能发展;而若没有“相似性”这一中介因素,同与变、继承与发展,便无任何规律和秩序可循。由此看来,“相似与互构”不但与辩证法的五个基本原则相通不悖,而且还有可喜的突破和创造:它不光看到事物的互联、互动,还找到了互联互动的依赖和中介因素——“相似性”。
其实,中国古代哲人,早就揭示了所谓“三个世界”互动转换的规律:“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与天地相似,故不违,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见《易经》《系辞下传》)有人考证《易经》的创作过程共经历了三个阶段:阴阳概念的产生、八卦创立、重卦并撰成卦爻辞。三者均是遵循“观物取象”和“假象寓意”的创作原则。(黄寿祺、张善文《周易》前言第1页。)观“物”取“象”,假“象”喻“意”,华夏光辉哲学著作的创作过程,不正是物、象、意之间的相似互动转换吗?
综上所述,自然物质世界、意识精神世界、符号象征世界之间,存在着以相似性为中介的互动互构关系。千变万化,其道一也,万变不离其宗。按“相似论”的观点,所谓“实事求是”,就是我们思维中的事实必须与客观世界中的真实存在保持本质相似;就是心口如一,言行一致,所说、所想、所做保持本质相似。抓住相似与互构的规律,就是抓住了认识事物、处理问题的“道”和“宗”,同样,也抓住了认识语言、运用语言的道或宗。正因如此,我们才大力引进相似与互构原理来研讨语文教学的实践和改革问题。作为一名基础教育阶段的语文教育工作者,应当追根求源,从语文事实本源的层面探讨清楚语文究竟是什么,绝不能“心中无数点子多”,以致“以己昏昏,使人昭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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