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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人意外坠亡,租房雇主赔30万,房东还被索赔50万!普通人雇人干活,有3个致命坑可千万别踩上。
近日,山东平邑法院判完的这个案子在网上引发了热议,看得每个租房、装修、雇人干活的人都心惊肉跳。
租客高某租了房东张某的房子开酒店,找了郑某等散工装修,郑某在楼房后阳台清理垃圾时不慎意外坠亡,租客爽快赔了30万,家属转头又把房东告上法庭要50万。
而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对郑某的意外坠亡没有过错,判决房东无责,驳回死者家属的全部诉求。
对于这起事件,网友们的意见并不统一。
有人称法院判决“大快人心”,总算没让房东被讹上,也是打了无良家属的脸。
也有人认为,不仅房东不该赔钱,租客高某赔偿30万都很冤。
但也有网友从法律角度指出,这30万赔偿给的合情合理,雇主没有找装修公司,对于自己找的装修工人,两者之间形成法律上的临时雇佣关系,发生意外是需要担责。
而且,从赔偿数额来看,已经考虑到了主次责任问题,不然30万赔偿根本不可能了结。
怎么说呢,网上吵的很凶,也确实给所有人敲了一个警钟:
买房装修、日常保洁、装卸空调等都是常事,很多人为了省钱,平时自己去劳务市场找装修散工、保洁阿姨、空调拆装师傅,看似花小钱办大事,一旦出意外,个人雇人就要全责兜底,几十万赔偿款能瞬间压垮一个普通家庭。
更扎心的是,这场官司房东固然是赢了,却租客赔钱的事实,却很可能一步步逼死千千万万靠散工谋生的底层劳动者,这场“免责博弈”里,没有真正的赢家。
不管是租客赔钱,还是房东免责,法律规定才是根本,先把最关键的法律底线说透,全是能救命的干货,来源都是《民法典》官方条文,法院判例一查便知:
第一,个人雇人=劳务关系,出事雇主需要兜底
《民法典》第1192条中写得很明确: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受伤,按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意思也就是说,雇主有保障提供劳务方安全的义务,提供劳务方自身也有安全注意义务。
现实生活里,只要你是“喊人来干活、现场指挥、按天给钱”,哪怕就干半天,法律上就是雇主。工人没安全绳、违规操作,你没提醒、没防护,过错你就逃脱不了。
说白了,平邑案子里租客赔偿30万,就是吃了“私雇散工”的亏。
第二,找公司承包=承揽关系,你大概率无责
《民法典》第1193条明确规定:承揽人干活出事,定作人不担责,除非你瞎指挥或者选了没资质的公司。
简单说,你和正规装修公司签合同,工人是公司的,买了保险、有资质,就算摔了、伤了,和你半毛钱关系没有。
而这也是法院判房东无责的核心:房子已经租出去了,实际控制人是租客,房东既没雇人也没指挥,凭啥要担责?
第三,千万别心存侥幸,“临时工”、“干一天”也不免责
很多人觉得,就雇人搬个家具、装个灯,几分钟的事,出不了事。
可以往法院的多个判例里都显示,哪怕干1小时,只要是个人雇佣,意外来了照样要赔钱。
四川高院在《关于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情况的统计分析》一文中指出,2022年至2024年,该法院共审结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111件,其中:
雇主被判承担全责的案件占了72.97%,原被告均承担责任的占19.82%。
可见,自己私下找工人干活,雇主如果不提前排除安全隐患,时刻提醒工人注意安全,想当甩手掌柜,风险可就太大了。
知道了法律底线,咱们普通人雇人干活,怎么才能免责?记住这3步,比买保险还管用:
1. 能找公司绝不找个人:装修、拆墙、高空装空调,必须找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正规公司,签书面合同,看清公章,别相信口头承诺。
2. 留好证据,划清指挥边界:别现场瞎指挥工人怎么干,只说需求,剩下的让专业的人来。
拍照留证:工人自带工具、自主安排工序,这是承揽关系的铁证,不是雇佣。
3. 强制买保险,白纸黑字写清:哪怕找散工,有些单日意外险保费低至几块钱,尽量给工人买上。别省这几块钱,真出事,保险说不定能替你扛下几十万。
最好跟工人也签个合同,写清楚风险自担。
可话又说回来,这个判决虽然让房东松了口气,却等于给散装就业劳动力判了一个“缓期死刑”。
最新数据显示 ,我国还有2亿多灵活就业人员,其中,装修散工、保洁、搬运工等等估计也有一两千万。
他们这些人没公司、没社保、没工伤保险,靠街头揽活、熟人介绍谋生。平邑案子一出,老百姓都怕了,宁愿多花钱找公司干活省心,也不敢再冒着风险雇散工。
而这些底层劳动者的困境,恐怕比我们能想到的画面更扎心:
他们不是不想找公司,而是由于年龄、学历、技能等限制没有公司雇用;他们不是不想买保险,是单日险嫌贵,长期险又交不起。
但在安全这件事上,有些意外本不该发生,有的是为了多赚点钱,舍不得花时间搭安全架、系安全绳。但有的工人则是马虎大意,或者说单纯就是嫌麻烦、图省事。
如此一来,再去追究雇主的责任,只会进一步压缩散工的生存空间。
人社部2025年底数据显示,灵活就业者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才7000多万,近1.3亿人没任何保障。
而这两年才开始推行的新就业形态的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目前只覆盖了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装修、保洁这些传统散工,还没有被纳入“每单必保”的范围。
一边是普通人雇人就可能担责的法律风险,一边是散装劳动者没保障、没活干的生存危机,这不是简单的“淘汰装修游击队”,而是把底层劳动者逼进了死胡同。
淘汰散工,就能杜绝意外了吗?事实上很难。正规公司也会违规分包,最后干活的还是这些散工,只是责任转了一圈,工人拿到的钱更少,出事了维权更难。
平邑这个案子,判得合法合规,但我们更该看到法律背后的民生痛点:
省钱和雇佣风险之间,如果需要雇主付出的代价过高,那受害最大的恐怕还是那些没办法加入“正规军”的底层劳动者。
法律是底线,但温度才是人间。别让一次装修意外,毁了雇主的家,也断了劳动者的生路。
安全的活,有人干;干活的人,有保障,这才是我们最该赢的结局。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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