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牟静萍

近日,信用中国(吉林)发布行政处罚信息,靖宇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因依据已失效的文件在2016年至2024年11月向靖宇县污水处理厂收取代收污水处理费手续费680331.5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被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13.6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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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显示,靖宇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白山市人民政府2015年发布《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白山政发〔2015〕14号),文件附件2.白山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中已明令取消《白山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白山政府令2011年第8号)的情况下,仍依据已失效的文件在2016年——2024年11月向靖宇县污水处理厂收取代收污水处理费手续费680331.54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七)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

根据天眼查显示,靖宇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曾用名靖宇县供水公司,该中心成立于2003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杨巨成,注册资本为290万元,由靖宇县财政局100%持股,为其实际控制人;经营范围为城市供水管理与服务、县城供水设施的维修、供水施工与售后服务;代收污水处理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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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该中心有6次历史被执行人记录,累计被执行总金额974.02万元;还存在13次历史立案信息,案由涵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追偿权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劳动争议、排除妨害纠纷、占有物返还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等原因。

新闻线索联系邮箱:ydzk202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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