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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则2月初的处罚信息,近日引发了市场关注,关键词又是:商业贿赂、骨科。

结合企查查、天眼查等多个平台信息,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2月4日发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泰市监处罚〔2026〕2号),涉事企业为泰州市金鹿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相关内容,该公司在2018年至2024年期间,长期采取以赠送烟酒等礼品、支付现金回扣等方式贿赂某医院相关人员,以谋取骨科医疗器械销售的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

据悉,调查显示,2018年至2024年间,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曾以春节拜年为名,多次向医院相关人员赠送烟酒等礼品;2018年至2022年期间,还累计支付高值医疗器械销售回扣达104.4003万元。由于当事人账册不全、经办人员离职等原因,其商业贿赂行为的违法所得无法准确核算。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版)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版)第八条关于禁止商业贿赂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该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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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泰州市金鹿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20日,法定代表人为薛桂鸣,注册资本为300万元。

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泰州市金鹿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参与招投标 项目4次;此外企业还拥有 行政许可 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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