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青海省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向全省各用人单位发出青海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严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提示函提醒,用人单位不得以婚姻状况、生育情况、性别、民族等为由设置就业限制;严禁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或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平台企业应当保障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的合法权益,不得设置不合理限制。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同时,提醒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劳动报酬支付的义务,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按月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科学制定劳动报酬标准,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用人单位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量和劳动强度,确需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每周不超过44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并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加班工资。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合理报酬。

提示函提出,用人单位及时足额参加社会保险,保障职工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对符合劳动关系认定情形的,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即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足额缴纳社保;对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为其投保人身意外、职业伤害等商业保险,并引导其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平台企业可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提升就业人员保障水平。积极建立集体协商制度,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劳动纠纷,调整职工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与职工协商。

此外,倡导新就业形态领域企业开展行业性集体协商,科学合理确定计件单价、抽成比例、报酬支付办法、劳动量与劳动强度、工作时间、劳动安全与卫生、订单分配、奖惩制度、补充保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事项,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建议权。用人单位要组织复工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隐患。设备停止运行较长时间,要做好设备设施检查,防止带病或带隐患运行;全面检查电气线路、危化品、消防设施、仓储等方面的隐患。(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 邢生祥)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