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围绕乡村振兴持续优化农村建设用地管理,以守红线、保刚需、促盘活、严监管为核心,推出一系列务实新政,既保障农民居住权益,又激活乡村发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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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严守耕地保护底线,严禁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坚决遏制乱占耕地行为。针对农民建房刚需,各地实行住宅用地计划指标单列,省级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低于5%专项用于农村住宅,简化审批流程,落实一户一宅,切实解决建房用地难问题。同时全面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明晰产权边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在盘活存量方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有序推进,实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可通过出让、出租、入股等方式用于乡村产业发展,严禁用于商品住宅开发,拓宽村集体与农民增收渠道。政策鼓励闲置宅基地、旧厂房等存量建设用地复合利用,支持发展乡村旅游、民宿、康养等产业,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监管层面持续收紧,明确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与农房,严禁下乡建别墅会馆,严查未批先建、批少建多、违规流转等行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村庄规划坚持县域一盘棋,杜绝大拆大建,合理预留产业用地与机动指标,为乡村发展留足空间。
农村建设用地新政兼顾保护与发展,既筑牢粮食安全根基,又为乡村产业注入活力。未来,各地将持续规范用地秩序,健全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让土地改革红利更多惠及农民,助力城乡融合与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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